希里沟清真大寺民管会选举办法
(2011年5月19日)
为了保障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 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民管会的民主管理职能,依法管理宗 教事务,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结合清真大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
一 、 民管会选举工作在镇党委和村 、 社区党组织的领 导下,由寺院选举委员会委托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主 持 。
二 希里沟镇清真大寺民管会组成人员由5人组成,设 主任1人,委员4人 。
三 、 选举采取召开信教群众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
四 、 清真大寺民管会成员候选人,经寺院教职人员和信 教群众民主推选产生 。 民管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为6 名,其中差额1名 。 以差额方式选举产生民管会委员,在当 选的委员中再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推选2名主任候选人,以差 额方式选举产生主任 。
五 、 投票方法:投票分二次进行,先选委员再选主任 。 委员候选人落选的不再参加主任的选举 。
六 、 选举时,每个信教群众代表应当亲自填写选票,如 不能填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代写人要按委托人意 见填写,不得违背委托人意愿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