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2)539-202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环保技术监督”)管理,
明确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依据国家环境保护(以
下简称“环保”)、水土保持(以下简称“水保”)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保技术监督是指在规划可研、工程设计、设备
采购、设备制造、设备验收、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竣工验收、
运维检修、退役报废等过程中,依据相关环保、水保法律法规
和技术标准,采用监测、检测、抽查和资料核查等手段,监督
环保、水保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满足环保、水保技
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是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组成部分,
坚持依法依规、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全
过程、闭环管理方式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落实组织保障、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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