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纪检工作(纪委)制度汇编.pdf

大小 2.4MB 页数 227 页 格式 PDF

编码:C1300-B-N-2023–31

XX纪委议 事规则

(版本: 第 1.0 版)

编 制: 2023 年4 月23 日 审 核: 2023 年4 月24 日 批 准: 2023 年4 月30 日

发布日期:2023 年5 月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5 月1 日

— 2532 —

(二)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三)听取监督执纪综合室对违纪案件的调查报告,讨论、研究、决

  • 定或撤销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 (四)讨论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及向党代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 (五)纪委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回复;

    • (六)听取公司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 (七)讨论、处理公司所属企业关于纪检工作重要事项的报告和请示;

    • (八)审议申诉案件复议结果;

    • (九)研究纪委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 (十)研究纪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会议规则

第六条 【召集主持】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召开要求】纪委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涉及

表决事项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第八条 【扩大范围】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纪委可召开扩大会议或请有关人

员列席会议,扩大或列席人员无表决权。扩大范围或列席人员由纪委书记或会 议

主持人确定。

第九条 【决议范围】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作出决议。纪委会议议题一事一议,由相关人员作出说明并提出具体意 见建议,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应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形成的决

— 2534 —

定或决议,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能通过。表决可采取口头、 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未到会委员提供的书面意见不计为表决票。

第十条 【回避原则】讨论、研究案件或处理违纪党员时,若涉及到纪 委委员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以及与涉案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召开时间】纪委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根据需要可临 时召开。

第十二条 【请假事宜】纪委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 前向纪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第三节会议程序

第十三条 【会议议题】会议议题由纪委委员提出,监督执纪综合室收 集、整理,报经纪委书记同意,提交会议讨论。

第十四条 【书面通知】会议议题确定后,由监督执纪综合室在会议召 开前,将议题书面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五条 【意见态度】与会人员应在会前认真做好准备,在会上要积 极发言,明确表明意见和态度。

第十六条 【会议材料】监督执纪综合室负责准备会议有关材料;负责 会议的记录、整理、督办、协调及意见反馈;负责制发会议通知、决定和 决议等文件;负责相关文件的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 管理权责

第十七条 【保密事宜】会议决定的事项和讨论的情况,与会人员不得 擅自外传,涉及需要保密发的有关内容,不得泄密,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 追究责任。

— 2535 —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对所有涉密的文件,按照保密文件的要求妥善 处置。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十九条 【参照】公司成员企业纪委织应参照本规则制订本单位纪委 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解释】本规则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施行】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2536 —

编码:C1300-B-N-2023–32

XX

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

(版本: 第 1.0 版)

编 制: 2023 年4 月23 日 审 核: 2023 年4 月24 日 批 准: 2023 年4 月30 日

发布日期:2023 年5 月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5 月1 日

— 2537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贯彻落实中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 督责任‛ 的要求,根据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部署,现就公司纪委履行党风 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第二条 【适用范围】XX纪委及成员企业纪检组织。

第三条 【职责权限】

(一)XX及成员企业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检组织 负监督责任。

(二)XX及成员企业纪检组织领导班子要强化担当意识,带头履行 监督责任,纪委书记是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纪委其他成员根据 工作分工履行监督责任。

第四条 【引用文件】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三)《XX公司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见》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一节监督责任

第五条 【监督责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一)纪委领导班子要强化担当意识,带头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

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公司党委的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研究 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向新 x 纪委和公司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

— 2538 —

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和问题。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 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二)纪委书记是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领导纪委履 行监督责任,及时组织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协调相关部 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公司党委成员廉洁从业、作风建设和行使权 力等情况的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公 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对纪委其他成员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落 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

(三)纪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监督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牵头任务的组织实施。了解掌握所联系企业领导 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重要线索和问题,及时向纪委主要负 责人报告。定期约谈所联系企业纪检机构负责人,督促落实监督责任。

第二节主要任务

第六条 【主要任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任务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协助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 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

协助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落实工作部署。

协助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健全工作协调机 制,抓好责任和任务分解。

加强对公司及成员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党 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 2539 —

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成员企业纪检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任前考察工 作。

按照党委的部署,每年分层次、分类别、分专题组织成员企业纪检干 部培训,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交流情况,研讨问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协助党委开展成员企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参与对其领导干 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听取其党组织报告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按照《成员企业纪检工作负责人考核办法》,组织成员企业纪检组织 书记(纪检委员)开展述职,及时了解其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职情况, 并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对其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考核。

协助党委对成员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根据 检查情况对其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纪检、法律、审计、职代会(工会)、监事会和巡察的大 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落实监督责任。

加强对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遵守党章

及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等情况 的监督。

— 2540 —

预览结束 · 共 227 页

下载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