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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貿易與中國海商(1 635-1662)
屬於 Jockism 的。而 Jocksim又是許心素父親的表兄弟。的鄭芝龍的船沒有得 到官方所發的執照而到台灣貿易,林亨萬、 Jocksim 、 Jockhoo 三人都抗議, 顯然關係密切。 1639年公司也透過林亨萬送體物給 Joclthoo 。 l6Jockhoo 、 Jocksim等人與公司的買賣價錢問題也由林亨萬解決 17 。
另外,許心素,其族弟許心旭,乃心素之堂弟,心蘭之親弟,文獻上稱 他們俱係勾引巨奸 18Joxism為許心素父親的兄弟,許心素死後,官方還特 別安撫其家族 19顯然許心素雖然死了,但是其宗族仍有勢力。
這些人仗有勢力,從事海上活動,如同十六世紀華南中國海商一樣,有 許多海上商人,在鄉多是由鄉紳支持。當時這些鄉紳,有些人親自下船充當 船主,有些人專門出錢坐收利益的,本身不參加航行,而是委託他人代行船 主職務,有些是將錢借給出海的船商。 2。而這些不僅是海上商人,而且也是 政府官員。此時荷蘭人在無法與中國直接貿易時,只有依靠這些人長期經營 海外貿易的勢力者。
1634年 2 月福建巡撫決定發三張執照允許對台灣貿易,一給 Bendiock,二 給 Sidinaor或是 Jochoo,第三給 Joxim(Simsou心素父親的兄弟) , 21Bendiock為 安海集圖,屬於鄭芝龍的勢力。 Jockisum 是屬於林亨萬集團,而 Jochoo是與 鄭芝龍對立的。可以看到此時的海上勢力,大致沿著早期鄭芝龍與許心素互 鬥的局勢,分成兩大集團。在許心素與鄭芝龍對立的時候,一方是屬於官府, 一方是屬於海盜,同時又共同爭取海上的利益,因此,是處於相當對立的局
的 Joxim 又稱 Jocksim' {敵儕什> '第一冊, 1634 年 2 月 21 日,頁 153 '記裁“ Joxim , broeder van Simsous vaader "(J oxim,心素父親的兄弟)。
16 江樹生, (荷蘭時代的「安平街」一熱蘭遮市) , {安平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台南市, 1995) ,頁 33 。 17 {敵儕什} ,第一冊, 1636 年 9 月 22-24 日條,頁 274 。 18 曹履泰, {立青海記略> '頁 30 。 19 同上吉主,頁 56 。
20 韓振華, ( 16世紀至 19世紀前期中國海外貿易航運業的性質和海外貿易商人的性質(上))(南 j羊問題> 2j 1996 '頁 76; van Leur , lndonesian Trade and Socie紗 - essays in Asian socia! and economic history. Koninklijk Instituut voor Taal- , Land-en Volkenkundej Leiden 1983 , p.204 。 21 <敵儕什) ,第一冊, 1634 年 2 月 21 日,頁 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