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贸易与中国海商(1635-1662)-林伟盛.pdf

大小 2.6MB 页数 45 页 格式 PDF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17 期分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 (2000) 六月

荷蘭貿易與中國海商 (1635 回 1662)

林偉盛*

十七世紀荷蘭人佔有台灣,想利用台灣作為貿易的轉口站,但是一直到 1635 年以後貿易才漸漸發展。 1662 年荷蘭人被鄭成功驅逐出台灣,結束了 利用台灣作為轉口站的貿易。本文討論 1635 年到 1662 年荷蘭人在台灣的貿 易與中國海商的關係。

研究結果發現,荷蘭人雖然打開與中國的貿易,但是為一種依賴性質的 貿易,必須在台灣等待中國海南載貨物到台灣。中國海商控制貨物的蒐集、 市場資訊、貨物價格,因此他們必須與中國海商密切的合作。雙方若欄係 良好,在台灣的荷蘭人可以源源不斷的取得中國海南送來的貨物,而蒙受 其利;當華商直接介入海上貿易,與荷蘭人競爭,荷蘭人將很難取得中國 貨物,造成其貿易的逐漸萎縮,使台灣作為轉口站的功能逐漸減小。

關鐘詞:中國海商,荷蘭貿易,一官,國姓爺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2.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17期分冊

日 U 昌

十七世紀荷蘭人佔有台灣,想利用台灣作為貿易的轉口站,進行對東亞 的貿易,但是一直到 1635 年以後,其以台灣作為轉口站進行貿易的功能才逐 漸發揮,此已經有多篇論文提及。 l 而荷蘭人開始進行質易之前,亞洲就有 傳統商人進行海上貿易。華人也發展出東洋與西洋航路,進行對菲律賓、東 南亞等地區的貿易,這些商人在這裡建立貿易網絡以及勢力,荷蘭人東在入 這些航路之時,如何面對這些傳統商人,是採取合作的方式,或是取代而改 變之 ?2對荷蘭人到東亞的貿易,中國的學者大半是以殖民者的侵略論來討 論西洋人到中國來,強調荷蘭殖民者在中國沿海一帶的騷擾、屠殺,使得明 代海外貿易急劇走向衰落。 3 日本學者山協梯二郎在七0年代也有討論鄭成功 父子與荷蘭人貿易競爭的文章,他主要提到鄭、荷在日本的競爭,給荷蘭人 帶來相當的壓力,讓荷蘭人不知所措。 4顯然中國海商的競爭力強,不因為 荷蘭人的來到而使質易衰弱。因此,仍有討論的空間。 本文利用荷蘭文已經出版的檔案,主要是《一般政務報告〉、 5 {熱蘭遮

  • 參考永積洋子, (近世初期。〉外交)(東京,創文#土, 1990) ;林偉盛, (荷據時期東印度公 司在台灣的貿易( 1622-1662) >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民國八十七年,第二章。 會永和著、鍾淑敏等翻譯, (主表中國海域交流史上的台灣與日本> ' (台灣風物) 41(1) , 原刊於箭內健次編, <鎖國日本色國際交流} (東京,吉 J !I弘文館, 1988); L. Blus況, j No Boats to China.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and the Changing Pattern of the China Sea Trade , 16351690j , Modern Asian Studies. 30(1) , 1996.

  • 如李金明, (明代海外貿易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0) ;林仁川, <明末清初私人海 上貿易)(華東師範大學, 1987) ,他們均強調荷蘭殖民者對中國帶來貿易的衰落。參考筆者 (二十年來荷據時期台灣史的研究介紹> ' <台灣史料的蒐集與運用學術討論會 H 中華民

  • 國史料中心主辦,民國八十九年九月)。

  • 4 Yamawaki Teijiro. , The Great Trading Merchan衍 • Cocksinja and Hi s Son. Acta Asiatica , 30.Tokyo , 1976

    • 《一般政務報告} (Generalc Missiven) 這是巴達維亞城彙整亞洲各商館的報告,在寄回荷蘭 的資料中,有關台灣的政治、經濟、貿易狀況均有介紹, W. HP. Coolhaas將〈一般政務報告} 鉛字化出版 Generale Missiven νan σ ou νerneurs-Genaraalen Raden aan Heeren XV /l Der 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 紹, (簡稱 GM)' S-Gravenhage) 第一冊 1960 第二冊 1964 第三冊 1967 ,將之刪除。最近程紹剛的博士論文,將《一般政務報告〉中有關台灣的文獻翻譯成 中文, W. Hp. Coolhaas 書中以多遺漏加以補充, Cheng Shaogang , . e VOC en Formosa

. 3 .

荷蘭貿易與中國海商(1 635-1662)

城日記〉、 6 <巴達維亞城日記} 7 ,以及日本學者翻譯的〈長崎才予/'夕,商 館仿日記》、〈平戶才予/'夕,商館仿日記} ,討論自 1635 年起到 1662 年,中國 海商對荷蘭人的影響。荷蘭人與中國海上商人在貿易品、貿易資訊的蒐集與 控制,來看雙方的競爭。並討論荷蘭人如何面對中國海商競爭時。

第一節 1635 到 1640年的海商

一、海商簡史

荷蘭人最初到台灣來的時候,是利用許心素作為最主要的中間貿易商, 而得到中國的貨物。 1627年許心素被鄭芝龍所殺,早期荷蘭人利用許心素進 行貿易, 1627年以後,許心素被鄭芝龍所殺,荷蘭人頓時喪失了質易的中間 人而必須再尋找一個新的中間人,加上鄭芝龍集團的分裂,造成海上貿易的 困難,後來鄭芝龍擊潰了其他海盜成唯獨強的勢力,乃控制海上的貿易,與

1624-1662: Een vergeten geschiedenis , j (荷蘭東印度公司與福爾摩沙, 1624-1662: 一個被遺忘 的歷史) Leid凹, 1995. (簡稱 Cheng )本書共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翻譯為中文,第二部 分是將原文鉛字化,以附錄方式單獨成冊。

6 Blusse , L.J., W. E. Milde and Ts'ao Yung-ho 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 Taiwan , 16291662 , Deel l , 1629-1640.'s-Gravenhaven , 1986; 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T aiwan , 1629- 1662 , Deel 2 ,l 641-1648.'s-Gravenhaven , 1996; 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 , Taiwan , 1629- 1662 , Dee3 , 1648-1655.'s-Gravenhaven , I 996.( 中文書名 翻譯做{熱銷遮城日記}或{台灣日記} ,江樹生先生最近將本書第一冊剝譯為中文書名 稱為{熱銷遮城日記) ,筆者尚未見此書,但在書名上配合中文翻譯本稱為{敵儕什}。 7 Colenbrander , H.T. ed. , Dagh-register gehouden int Casteel Batavia , vant passerende daer ter plae 的 e als over geheel Nederlandts-india , 's-Gravenha阱,此日記記載 1624 年至 1807 年巴達維 亞域的貿易狀況。 1887 年起,荷蘭的殖民地史學家開始對《巴達維亞城日記〉注釋出版, 到 1931 年為止,出版 1624 年到 1682 年的〈巴達維亞城日記}共三十一冊。日據時期、台北 帝國大學教授村上直次郎將〈巴達維亞城日記〉有關台灣部份摘譯成日文,收於(台灣史 料雜寡} , 1937 年東京日前交通史料研究會出版上、中兩冊。戰後,其門生中村孝志增補 校注,後重刊於東京平凡社叢書「東洋文庫 J '戰前未出版的第三冊也於 1975 年校 j主出版。 台灣方面則由台灣省文獻會找人將東洋文庫版翻譯成中文,但是第一冊與第二冊是戰前的 版本,沒有經過中村孝志的校對。在國內不易看到荷蘭文本,因此,本文在使用時以日文 翻譯本為主,為顧及不看日文者也將中文翻譯本挂出。

.4.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17期分冊

荷蘭人進行質易。 8然而鄭芝龍的反復無常也讓荷蘭人不安,必須找一個可 靠的中間人,定居在台灣的林亨萬成為他們的對象。因此在海商上乃行成鄭 芝龍集團及林亨萬( Hambuan) 集團。 鄭芝龍為泉州三巴的海商,與他的母親、表兄弟及手下 Gamphea9 、 Bendiock等人; 1630年代,在海面未平靜的時候,荷蘭人抱怨一定要與鄭芝 龍或是他的手下、他的母親、兄弟等購買貨物,可以看出來幾乎是整個家族 參與質易,而鄭芝龍勢力的背後,據學者研究,也有宗族勢力的支持。另外, Bendiock一家父、子全部投入海上貿易。《熱蘭遮城日記> 1644年 3 月 25 日條 「送禮物給 Bendiock 及其子 Loutia和 SansoelO 」 'l644 年 7 月 29 日條記載: 'Bendiock之子說他父親最近將和 Jocksim帶生絲來 J 0 11

林亨萬集團並不清楚,目前有人考證他是同安方面的士紳林亨萬,相當 具有地方勢力。 12曹履泰曾經提到林亨萬,其表弟林獻采聽說被官府拘捕, 林亨萬竟然派人到縣衛內捉拿差役毒打 13顯然真有相當的勢力;而在〈熱 蘭遮城日記〉也提到林亨萬的表兄弟 (swager)Pangjangh也到台灣與荷蘭人質 易。 14 提供我們林亨萬的家族也參與海上活動的訊息。

男外,他可能與許心素集團有關係'而且許心素死後他成為此集團的主 要人物之一。證據如下, Hambaun與 Jocksim關係密切,林亨萬到台灣的時候 經常是乘坐 Jocksim的戒克,包括林亨萬過颺風沈船溺死時所乘的戒克也是

8 相關文章可參考林偉盛, (荷據時期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貿易( 1622-1662) )台灣大學歷 史研究所博士論文,民國八十七年,第二章。

  • 9 Gamph間,中國學者楊彥杰主張是鄭成功的都將洪旭'台灣的學者翁佳音則認為是五商中的

  • 10 顏伯爺。本文不比較誰是誰非,僅以文獻中的名字呈現。 Sansoe 又叫 Jan Soetecauw 、 Sistick' Loutia 又叫 Jasingor ' Sansoe 又叫 Jan Soetecauw 、 Sistick ' (熱前途城日記) ,第二冊, 1644 年 3 月 25 日,頁 242 。

  • :{敵儕什) ,第二冊, 1644 年 7 月肘,頁 296 。 2 參考翁佳音, (十七世紀的福佬海商) ,收於湯熙勇主編{中國海洋使論文集}第七輯上

  • l 冊(中研院社科所, 1999) 。 3 1 .1.泰, (血青海闊) ,頁 23 。

  • 14 (敵儕 1+> '第一冊, 1639 年 3 月 27 日,頁 455 。

. 5 .

荷蘭貿易與中國海商(1 635-1662)

屬於 Jockism 的。而 Jocksim又是許心素父親的表兄弟。的鄭芝龍的船沒有得 到官方所發的執照而到台灣貿易,林亨萬、 Jocksim 、 Jockhoo 三人都抗議, 顯然關係密切。 1639年公司也透過林亨萬送體物給 Joclthoo 。 l6Jockhoo 、 Jocksim等人與公司的買賣價錢問題也由林亨萬解決 17 。

另外,許心素,其族弟許心旭,乃心素之堂弟,心蘭之親弟,文獻上稱 他們俱係勾引巨奸 18Joxism為許心素父親的兄弟,許心素死後,官方還特 別安撫其家族 19顯然許心素雖然死了,但是其宗族仍有勢力。

這些人仗有勢力,從事海上活動,如同十六世紀華南中國海商一樣,有 許多海上商人,在鄉多是由鄉紳支持。當時這些鄉紳,有些人親自下船充當 船主,有些人專門出錢坐收利益的,本身不參加航行,而是委託他人代行船 主職務,有些是將錢借給出海的船商。 2。而這些不僅是海上商人,而且也是 政府官員。此時荷蘭人在無法與中國直接貿易時,只有依靠這些人長期經營 海外貿易的勢力者。

1634年 2 月福建巡撫決定發三張執照允許對台灣貿易,一給 Bendiock,二 給 Sidinaor或是 Jochoo,第三給 Joxim(Simsou心素父親的兄弟) , 21Bendiock為 安海集圖,屬於鄭芝龍的勢力。 Jockisum 是屬於林亨萬集團,而 Jochoo是與 鄭芝龍對立的。可以看到此時的海上勢力,大致沿著早期鄭芝龍與許心素互 鬥的局勢,分成兩大集團。在許心素與鄭芝龍對立的時候,一方是屬於官府, 一方是屬於海盜,同時又共同爭取海上的利益,因此,是處於相當對立的局

的 Joxim 又稱 Jocksim' {敵儕什> '第一冊, 1634 年 2 月 21 日,頁 153 '記裁“ Joxim , broeder van Simsous vaader "(J oxim,心素父親的兄弟)。

16 江樹生, (荷蘭時代的「安平街」一熱蘭遮市) , {安平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台南市, 1995) ,頁 33 。 17 {敵儕什} ,第一冊, 1636 年 9 月 22-24 日條,頁 274 。 18 曹履泰, {立青海記略> '頁 30 。 19 同上吉主,頁 56 。

20 韓振華, ( 16世紀至 19世紀前期中國海外貿易航運業的性質和海外貿易商人的性質(上))(南 j羊問題> 2j 1996 '頁 76; van Leur , lndonesian Trade and Socie紗 - essays in Asian socia! and economic history. Koninklijk Instituut voor Taal- , Land-en Volkenkundej Leiden 1983 , p.204 。 21 <敵儕什) ,第一冊, 1634 年 2 月 21 日,頁 153 。

.6.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17期分冊

面。不過,許心素死後,海盜平息,政府的權威再度展現,加上巡撫又發行 執照准許渡航台灣。因此,鄭芝龍雖然擁有海上勢力,但是在賀易上則不是 獨大,而是有來自不同的競爭者。 1639年 l 月,海商 Swaliangh受到鄭芝龍的 鼓勵,沒有帶執照航行,卻被金門的官員扣押充公泣,永積洋子的研究認為 鄭芝龍根本不去幫助;但是我們也可以解釋說,鄭芝龍根本無法幫助,使得 400 , 000荷盾的貨物被充公。

雖然是屬於不同集團,卻互有競爭、合作。 1635 年到 1640年是荷蘭人在 中國沿海貿易的蜜月期。一般的說法是鄭芝龍此時已經控制海上,供給荷蘭 人貨物。但這只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是,林亨萬他被荷蘭人認為最值得 信賴的商人,而從中運作。 23 荷蘭人認為林亨萬有信用, 1637年為了鼓勵 他,就決定年年贈送他 800至叭, 000里耳。 24林亨萬也利用荷蘭人的信任,影 響荷蘭人的決策。當鄭芝龍的船無執照來航時,他就向台灣長官 Putmans表 示他們應該有與台灣貿易的優先權鈞。另一方面,鄭芝龍則利用他在海上的 勢力,坐享利益,一方面將錢借給其他海商,以便收取利益;另一方面干涉 自由貿易,以確保與他合作的人貿易順利。鄭芝龍雖然與林亨萬是競爭集 團,但是仍然將錢借給林亨萬、 Jockisum等人去賀易 26 。林亨萬也曾經想請 鄭芝龍幫忙,由中國運大批黃金到台灣,他溺死的時候,所帶的 300箱銀(每 箱 1 , 000 兩) ,其中有 130 箱是屬於鄭芝龍的,據說鄭芝龍為此也感到相當痛 苦,暫時無法貿易。 27

對於沒有金錢來往的商人,鄭芝龍用他的海上勢力干預之。據 1635 年的 報告,鄭芝龍將錢借給 Jockisum '為保障他能順利將貨物賣出,鄭芝龍干預 其他商人到台灣。〈巴達維亞城曰:己〉提到, Jockism的船二次載生絲、黃金

22 {敵儕什〉頁 450. 有關 VO C. 1130 的摘錄。

23 永積 i羊子. {近世初期仿外交} , 1990 ,頁 156 。 24 江樹生, <椅蘭時代的「安平街 J --熱銷遮市) ,頁 33 。 2 有《巴達維亞城日記} 1634 年 12 月 4 日條,中文翻譯本卜頁 144 ;日文翻譯本卜頁 227 0 26 {敵儕什〉第一冊,頁 234; {巴達維亞城日記} ,中文翻譯本卜頁 149 0

27 {巴達維亞域自記} 1640 年 12 月 6 日,中文翻譯本卜頁 242 ;日文翻譯本訝。

.7.

荷蘭貿易與中國海商(1 635-1662)

來,共價值 217 , 000里耳(1, 736 , 000兩)。因為他欠鄭芝龍相當多錢,為了讓他 將貨物趕快賣出,以便趕快回中國還鄭芝龍的錢。因此,鄭芝龍阻止在安海 其他載生絲的船前往台灣。而鄭芝龍此舉遭到大部分商人的不滿。 28

由上面可以看到,這時的海商勢力並非鄭芝龍獨大,而是分成兩股集 團,互相合作、競爭,也使荷蘭人可以選擇有利於他們的人做為夥伴。 1635 仆 640年荷蘭人以台灣作為轉口站的貿易相當順利,這可能是主要原 因。到 1640年林亨萬溺斃以後, r章州河流域的主導勢力衰弱,荷蘭人除了鄭 芝龍以外別無選擇,晉江三芭幫的勢力代之興起。 29事實上三芭幫就是鄭氏 家族的勢力,他們控制福建沿海的貿易。 1641 年度以後,荷蘭人沒有選擇的 必須面對鄭氏家族海上勢力獨大的挑戰。

二、海商的功能

荷蘭人無法到中國去,根本無法獲得貨物,也不知道貨物的數量、價錢。 另外,也無法與官方協商。只有靠一些比較親信的海商前往傳遞、探聽消息 及採購貨物。一切需靠華商處理,在貨物的價格上,荷蘭人也無法完全控制, 必須與華商妥協。因此,荷蘭人與中國貿易,無論是資訊的獲得、貨物的取 得及貨物的價錢,都必須與華商妥協。

(一)資訊與協商的獲得。

最先在澎湖的時候就必須依靠海商,荷蘭人才有機會將他們的意圖告知

28 此處(巴達維亞城日記〉中文本翻譯並不清楚,筆者參考荷蘭文原本 1636 年 2 月 11 日條及{熱 自自遮城日記〉第一冊,頁 234 。

29 有關海土集團勢力的變遷,翁佳音, (十七世紀的福佬海商) ,用地緣籍貫的方式來討論, 認為許心素死後,有 i章州河流域的大商人林亨萬的勢力與鄭芝龍競爭,一直到 1640 年林亨 1萬溺斃以後, ~.章州河流域的主導勢力衰弱,荷蘭人除了鄭芝龍以外別無選擇,鄭芝龍所屬 晉江三色幫的勢力代之。

.8.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17期分冊

中國官方,同時也才能得到中國官方的想法。 30派到巴達維亞城的人,當時 的中間人有陳士瑛、黃明佐、池貴、李旦等也是海商。許心素及鄭芝龍在當 時都可以算是中間商人。

1634年以後,貿易開放,但更加確定貿易的形式必須透過中間商人,否 則根本無法拿到貿易品。荷蘭人選擇他們比較信任的林亨萬來合作。向官方 傳遞消息、探詢中國的貿易狀況都由他來進行。早在 1633 年 11 月,在料羅灣 海戰之後,荷蘭人便透過林亨萬與鄭芝龍派來的 Jochoo祕密接觸,得知中 國的態度。 31

1634年衝突剛結束,主要前往中國溝通的就是林亨萬。由林亨萬送 20 名中國人回中國,希望能受到中國官員的接見,以便傳達荷蘭人的要求,並 釋放荷蘭人被捕的犯人。 32雖然林亨萬對於要求釋放被捕的荷蘭人的工作並 沒有成功,但是他卻明確的帶來中國方面的消息,就是新的巡撫到任以後, 準備發放船引,開放貿易。 33(Che時, p.248 、 267)讓荷蘭人放棄戰爭,決定質 易。

對中國官員送禮物, 1636年林亨萬幫荷蘭人贈送禮物給中國官員。 34 1639年 3 月荷蘭人想與鄭芝龍溝通,也是由林亨萬前往中國採購時,送禮物 給鄭芝龍。 35又如果中國商人嫌到台灣買賣沒有利益,沒有意願前來,林亨 萬則前往協調, 1636年〈熱蘭遮城日記〉記載:

因為 Jocho 、 Jocxim 沒有來,其他中國商人也沒有來,為了讓商人賣 貨物不要虧本,祕密由林亨萬送信給此兩位商人,要他們愈早到愈 好,答應他們不僅用好的價錢買其商品,而且在等到日本船來到以

3。 可參考筆者(荷蘭人據澎湖始末 (1622-1624) ) • <政大壓史學報) 16. 民國八十八年。 31 {敵儕什》第一冊,頁 142 . 1633 年 II 月 23 日:林偉盛. (1633 年的料羅灣海戰一鄭芝籠與 荷蘭人之戰) . {台灣風物> 45 (4) .頁的。 32 Chen皂. p.238 33 Chen皂, p.248 、 267 。 34 永積洋子. {近世初期。〕外交) • 1990 .頁 175 ' - 35 {熱蘭遮城日記)第一冊,頁 454 。

.9.

荷蘭貿易與中圓海商(1 635-1662)

前,公司以 2 or 3 %付他們利息。 36

對於在中國貨物的狀況,也只能聽中間商人的。 1636年,荷蘭人指責林 亨萬今年遲來,他則答辯道今年生絲生產少,所以比較晚來。 37 1637年台灣 長官指責他送來的絲織品品質比往年來得差,林亨萬從廈門寫信反駁道,因 為蠶大量死亡,使得生絲價格上漲,而且下霜,甘庶乾枯'無法取得訂購的 砂糖。 38顯示荷蘭人完全掌握不到中國市場的訊息,一定要透過中間人才能 了解。 1656年荷蘭人曾經派使者到北京去,他們在旅途上的調查,雖然是統 治台灣末期的狀況,但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的看出荷蘭人對中國市場資訊的 陌生。他們說道: r 那裡的商店和倉庫裡堆積著各類的生絲及絲織品,價格 比廣州便宜 50% ' .......那裡的生絲及絲織品,比東京(越南)便宜許多,同 時胡椒在那裡可以賣得到 25 兩,檀香木40兩一擔。」 39當時荷蘭人所得到的 訊息是,因為中國戰爭,無法得到生絲。因此轉向其他地方找尋;胡椒價錢 在台灣每擔 14 里耳(11. 2 兩) , 4。在巴達維亞城每擔 8里耳 (6 .4兩)。荷蘭人認為 在台灣的獲利相當多,遠高過巴達維亞。但是,比起由南京到北京途中所觀 察的物價,胡椒可以多賣一倍以上的價錢,可以看到荷蘭人所得的資訊很不 正確,如果華商沒有的幫助,荷蘭人將無法得到正確的資訊。

(二)賀易品的蒐集

中國海商與荷蘭人有合作也有競爭,荷蘭人有白銀足以吸引中國商人; 華商則能接近產地,輕易掌握貨物。荷蘭人早期吸引華商來的時候,儘量抬

36 {熱繭遮城日記} 1636 年 9 月 22 日條,第一冊,頁 274 。 37 {熱蘭遮城日記} 1636 年 5 月 月 21 日,第一冊,頁 252 。 38 永積 j羊子,同上註'頁 176 。

37 {熱蘭遮城日記} 1636 年 5 月 月 21 日,第一冊,頁 252 。

39Cherlg , p483.

的 Che嗯, p .4 19 荷蘭人對貨物價值經常以里耳或是荷蘭盾計算,在此撿算成國人較熟悉的兩, 兩與里耳的換算經常會生有差異,一般以 l 兩為1.2 5 里耳: 1636 年以後 l 兩約等方于 2.8 荷盾, 參考 G. B. Souza , The Survival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 Cambridge England , 1986

l AV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17 期分冊

高價格以吸引更多的華 i函 41 如在許心素壟斷的時候,就提高生絲的購買價 錢來吸引華商。另外,用預先支付的方式,事先掌握貨物。 1633 年荷蘭人有 一張華商欠荷蘭人錢的名單 42顯示荷蘭人為了貿易,必須將錢前貸給華 商。華商在有利可圖之下,也願意與荷蘭人合作。不過,這些與荷蘭人合作 的商人,大半屬於前述的地方勢力者,他們有能力控制大批貨物,足以影響 荷蘭人的貿易;但在無利可圖之下,會影響他們的貿易意願。 1635 年,貿易 漸漸上軌道以後,荷蘭人資金馬上發生吃緊的問題。這些商人對質易的影響 隨之出現。 10 月 13 日,就有商人提到在台灣貿易利益少,不願到台灣來的說 法。

由於海商主要的功能是載運貨物到台灣來賣給荷蘭人,他們掌握了大批 貨物來源,以生絲、黃金為例,均是大海商,所帶的貨物足以供給荷蘭人一 整艘船的貨物。 1637年 2 月 27 日 swaliangh帶來 140 擔生絲, 3 月 7 日 Limbingh 帶來 260擔生絲、 200綻黃金,價錢總值 100 , 000里耳( 80 , 000 兩) , 43當時由 台灣到日本的船,其載貨量比較少的,如 1637年 8 月 24 日出發的 Oostcappel 號載貨物價值 170 , 912荷盾 (6 川的兩) ; 44 Rarop號 8 月 17 日前往日本,載貨物 價值 447 , 239 荷盾( 156 , 533 兩) ; 450verwater號到日本,載貨物價值 108 , 980荷 盾 (38 , 143 兩) ;“華商個人運來的貨物量,也經常高過荷蘭人一整船運往日本 的價值。

這些海商大量的運來貨物,讓荷蘭人很好控制船期,只要在季風期間, 事先預測到由巴達維亞城或是日本方面的來傅,派接駁船隻到澎湖,就可又 快又精確的接駁來船,並得到必要的資訊,再將貨物轉運。貨物控制是公司 控制亞洲市場方式之一,貨物來的很順利,而且又可以預測貨物來的時間,

41 Chenιp.263 0

42

〉工樹生,同前 ~I :文,頁 29-30 。 一《熱騙遮城日記} 1 伽年 3 月 7 日,第一冊,別的。 i; 《熱制城日記} 1 伽年 8 月 24 日,第一冊頁 365 。 《熱前遮城日記} 1636 年 8 月 17 日,第一冊,頁 363 0 46 (熱銷遮城日記} 1636 年 8 月 28 日,第一冊,頁 366 。

预览结束 · 共 45 页

下载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