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评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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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盖章 ) : 四川上善水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 年 1 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

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邛崃市第 四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
四
邛崃
川上善水务有
市卧龙镇金龙
限公司
社区七组
法人代表 李长荣 联系人 杜磊
联系电话 028-88771598 邮政编码 611530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临邛
项目坐标:北纬: 30°23′11
镇十方村1、
″;东经:103°
2组,棠子沟村1组;
26′53″
立项审批部门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邛发改审批[2018]268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D4620)
占地面积
(亩)
47.6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万元) 2465.54
环保投资
(万元)
267 投资比例(%)
10.83
评价经费(万
元)
/ 预计投产
日期
2020年3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十方村 1、2 组,棠子沟村 1 组,已建 一期规模为 1.0 万 m3 /d,采用 A2 O 为主体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2015 年 6 月 24 日成 都市环境保护局以“成环建评[2015]166 号”文下达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 复,一期工程于 2017 年 12 月投入试运行,于 2018 年 10 月通过水和大气环保竣工 验收,12 月通过噪声和固废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批文号:成环建[2019]30 号)后正 式投运。二期规划规模为 1.0 万 m3 /d,目前未建设。

邛崃第四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邛崃经济开发区 B 区(原称邛崃市工业集中发 展区南河南侧片区、名酒工业园区)和十方堂片区。其中,邛崃经济开发区 B 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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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于邛崃市区南面,卧龙镇北侧,距离邛崃市区约 2 公里,面积约 5 平方公里。由于 该园区由 318 国道分成东西两片区,318 国道地势最高,各名酒企业相继落户并纷纷 坐落国道两旁。十方堂片区位于邛崃市区西南面,与市区隔南河相望,其范围北、 东以南河为界,西以邛名高速公路及自然山体为界,南至文南路。根据 2013 年 11 月新的规划,十方堂片区将作为邛崃市的新城区域,将承担邛崃市未来的城市文化 旅游发展、特色高尚居住功能。由于两个片区相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统一由邛崃 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至今,运行正常, 未发生过事故性排水。

2017 年 1 月,为加强对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进一 步改善岷江、沱江水质的影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 布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要求凡位于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的排放与管理应执行该标准。成都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成办 函[2017]144 号),要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执行《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日处理 1000 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出水执行该地方标准。

为此,四川上善水务有限公司拟投资 2465.54 万元开展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工程,使出水水质提标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仅对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保持原有一级及二级处理工艺不变,通过 将一期工程原深度处理工艺中的活性砂过滤池替换成高效沉淀池 + 深床滤池进行处 理,使出水水质提标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 ) 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要求;同步对一期除臭系统进行改造,拆除原 植物液除臭系统,对部分产生恶臭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设置 2 座生物滤池除臭系 统;为优化进水在线监测系统水样抽取距离,在粗格栅与 B 组细格栅之间重新新建 一间进水仪表间,取消原进水仪表间。

改造前后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规模持维持 1.0 万 m3 /d 不变,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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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行扩容,不新增用地,不改变排污口,不涉及管网改造及建设。

项目经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下文“邛发改审批[2018]268 号”号予以备案,同意该 项目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要求,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2017)“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十三、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7 工业废水处理,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川上善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成都中成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详细了解了项目建设内容,收集了当地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相关资料。在此 基础上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 报环保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处理建设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根据 2019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9 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 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 15 款“‘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本项目为鼓励类。同时,本项目经邛崃市发 展和改革局下文“邛发改审批[2018]268 号”号予以备案,同意该项目立项。(见附件 2)。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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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 规划符合性分析

3.1 与相关水污染防治规划文件符合性分析

3.1.1 与《“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 [2016]2849 号)符合性

发改环资[2016]2849 号文件提出:“(二)提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对经济发 达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地区、环境容量较低地区以及国家和地方确定的重点流域地 区,应加快设施建设进度,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应根据污水进水特点、排放和再生利用要求,科学选择提标改造工艺,着力提 高设施脱氮除磷能力,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应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或相关规定的水 质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人工湿地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出水水质。”

本项目拟在现有工程上进行改造,着力提高设施脱氮除磷能力,改造完成后排 水能够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 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符合《“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 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16]2849 号)文件相关要求。

3.1.2 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17 号)符 合性

国发 [2015] 17 号文件提出: “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 2020 年底前达到 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 。

本项目拟在现有工程上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排水能够达到《四川省岷江、沱 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限 值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17 号)文件相关要求。

3.1.3 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 [2015]59 号)符合性

川府发 [2015] 59 号文件提出:“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二)加强城镇生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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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污水污染治理 4.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 城镇新区建设均实施雨污 分流,成都、自贡、德阳等市要积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

本项目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了废水处 理程度,对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3.1.4 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 函 [2016]22 号)符合性

成府函[2016]22 号文提出:“(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4.加快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实施除磷脱氮等改造和升 级。”

本项目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对磷和氮采取进一步 去除,加强了废水处理程度,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6]22 号)相关要求。

3.1.5 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7-2020 )》的符合性

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五、明确流域污染防治重 点方向”中提出“(一)长江流域:共划分 628 个控制单元……水质改善型单元主要 分布在长江三角水网区……府河、岷江、沱江等水系……涉及上海、苏州……成都、 重庆、贵阳、昆明等城市……”;

“长江流域需重点控制贵州乌江、清水江,四川岷江、沱江,湖南洞庭湖等水体 的总磷污染,加强涉磷企业综合治理”。

本项目位于邛崃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南河,最终汇入岷江,属于长江流域 重点控制区域。项目的实施,能够减少总磷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与《重点流域水 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相符。

3.1.6 与邛崃市排水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邛崃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邛崃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南河 南侧片区园区面积 6.22 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 4346 人,规划定位为酿造饮料类生 产制造(含酒类生产),形成酿造饮料类产业规模 20 万 t/ 年。按照规划工业集中发 展区内的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规划区内的污水采用管道收集系统。规划区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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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由污水系统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河。本项目计划为处理邛崃 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南河南侧片区污水而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邛崃市工业集中发 展区排水规划。

根据《邛崃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3 年 11 月的规划,十方堂片区将作为邛崃市的 新城区域,在十方堂遗址周边,结合南河 “ 三河六岸 ” 景观建设,形成服务全市的公共 服务副中心,将承担邛崃市未来的城市文化旅游发展、特色高尚居住功能。该片区规 划人口为 5 万人,该片区规划将区域内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统 一处理。除此之外,邛崃市规划局已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为项目出具规划意见,明 确本项目建设符合邛崃市的城市总规。邛崃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为项 目出具关于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拟用地块规划的情况说明,说明项目建设符合 《邛崃市庐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 2013-2015 )。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当地有关排水规划。

3.1.7 与邛崃市经济开发区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邛崃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2020 年 前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1)提升至《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 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邛崃经济开发区规划。

3.2 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十方村 1、2 组,棠子沟村 1 组,厂区 总占地面积 47.62 亩(折合 31744.5m2 ),围墙内占地面积 44.6 亩,其中一期占地 29.6 亩,二期预留 15 亩。本次提标改造项目位于厂区内部一期工程地块,不新增占 地。

根据邛崃市国土资源局 2017 年 10 月签发的不动产权证(见附件 3),本项目 占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途,其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规划。根据邛崃市规划管理局 2013 年 12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项目规划意见(见附件 4),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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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4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次提标改造项目位于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部一期工程地块。经过现 场勘查,项目周边地势较平坦开阔,地形为平地,厂址附近未见滑坡、崩塌、泥石 流、移动沙丘等不良工程现象;厂区北侧有通往市区的公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尾水排口依托原有排口,出厂尾水经沿棠子沟敷设的污水 管线引至南河处排放。项目尾水排放受纳水体为南河,其排放口下游 10km 内无集中 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除此之外,成都市水务局已出具《关于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 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意见的函》(成水务函[2018]598 号)(见附件 8),明确同意邛崃 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于南河岸边设置入河排污口;排污口设置在南河右岸,坐标为东 经 103°27'30.18",北纬 30°23'25.88";排污口下游 10km 范围内不涉及集中饮用取 水口,同意将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的尾水排入南河。因此本项目尾水排口位置设置合 理。

本项目厂界周边主要为农田、果园,厂界东侧约 48m 处为小河棠子沟;厂界东 北侧 80m 外及东南侧 96m 外沿棠子沟分布有少量散居农户;厂界西北侧约 90m~400m 处为一在建安置小区;厂界北侧最近散居农户约为 155m;厂界北侧 285m 处为邛崃 市看守所;厂界西北侧 200m 为邛崃市监狱;厂界南侧 600m 处约为邛崃经济开发区 B 区。

项目外环境相对简单,无重大制约因素。本项目提标改造过程对周边居民的影 响较小。提标改造过程同时对除臭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对周边的居民的影响有所 减小。

评价区域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外环境关系见附图 5。

5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5.1 总平面布置原则

⑴按照不同功能,分区布置,功能分明,并用绿化隔开。

⑵为减小占地,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采用集约化和组团式的布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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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⑶考虑近期工程和远期工程的有机结合,便于分步建设,便于用地控制和运行 管理。

⑷力求流程简捷、顺畅,进水点与系统总管接顺。

⑸变配电间均应在主要负荷中心处,既节省投资及能耗,又便于管理。变配电 间还应尽量靠近进线处。

⑹根据常年夏季主导风向,对全厂进行总图布置。建筑物尽可能南北向布置, 变配电间避免开门朝西。考虑发生恶臭的处理构筑物,置于常年风向下风,并进行 必要的加罩。

⑺总平面布置应满足规划控制和消防安全要求。

⑻按照建成范围或污水处理厂要求,进行绿化小品布置,绿化面积不小于 30%。

5.2 功能分区

厂区平面按功能分为厂前区、生产区(包括预处理区、主反应区、深度处理区、 污泥处理区)和预留发展区,预留发展区主要为今后扩建的生产区,各区之间有道 路和绿化带相隔。

根据设计,厂前区内布置有综合楼和停车场,布置在厂区东北侧,有效避开厂 区主导风向的不利影响,并靠近厂外规划主干道,交通便捷。厂前区与生产区之间 用道路和绿化隔离带分开,保证厂前区优美的环境。综合楼所处位置可俯视全厂, 整个厂区风景优美,视野开阔。进水管道在污水厂的东南侧进厂,处理后的尾水通 过东南侧出厂区进入污水管线排放。粗格栅及一级提升泵井房、细格栅、沉砂池布 置在场地东南侧,事故调节池及水解酸化池和改良型 A/A/O 生化池布置在厂区中部, 鼓风机房和变配电室位于厂区东侧,离生化池较近,供气、配电亦均匀、方便,同 时也靠近提升泵房,生化池出水直接与深度处理单元连接,使得工艺流程顺畅,尽 量减少水头损失。消毒区位于场地东侧,并靠近棠子沟,方便处理水排放。整个布 置做到功能分区,工艺流程力求简短顺直,同时节省占地。

另外,污泥处理处置区布置在厂区南侧,远离厂前区有一定距离,并位于下风 向,不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污泥处理区设有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

综上所述,项目污水处理厂各工程均按照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不设,充分利用场 地做到各个功能区分工明确,设施布置科学,总平面布置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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