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CIRC1025船舶运输危险货物应急程序指南em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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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会通函 !"# $ #%&’ ()*+, ( +**+ 年 - 月 )- 日)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 .!/0 )规则

附件和附录

经修订的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急反应程序

( 12" 指南)

) 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 -, 届会议( ++ 年 , 月 ), 至 +3 日)上,批准了本通函所附经 修订的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急反应程序( 12" 指南)。如 /"# 4 $ ),566(+ 文件所指出,该程序 由危险货物、固体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 /"# )在其第六次会议( +) 年 - 月 )4 至 +* 日)上起草 并由该分委会的编辑和技术小组定稿。

  • 提请成员国政府使一切有关方注意经修订的 12" 指南,以便海运界能在该新文本正 式收入 +**+ 年 .!/0 规则之前熟悉该文本。该规则预计将于 +**3 年 ) 月 ) 日作为强制性文 件生效,但正如第 -, 届海安会所商定,其规定自 +**7 年 ) 月 ) 日起可在自愿基础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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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

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急反应程序

前 言

本 !"# 指南含有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急反应程序的导则,其中包括在发生涉及国际海运 危险货物规则( $%&’ 规则)规定的危险物质、材料或物品,或有害物质(海洋污染物)事故的情 况下,所应采用的应急措施表( !"# )。

这一版本考虑到 $%&’ 规则( ())( 版)第 *) 和 *+ 次修正案。必要时将对 !"# 指南作进一 步修正,以反映对 $%&’ 规则所作的修正。

· -, ·

目

录

序言 ⋯⋯⋯⋯⋯⋯⋯⋯⋯⋯⋯⋯⋯⋯⋯⋯⋯⋯⋯⋯⋯⋯⋯⋯⋯⋯⋯⋯⋯⋯⋯⋯⋯( !! ) 如何使用本指南 ⋯⋯⋯⋯⋯⋯⋯⋯⋯⋯⋯⋯⋯⋯⋯⋯⋯⋯⋯⋯⋯⋯⋯⋯⋯⋯( !" ) 火灾 火灾应急措施表导言 ⋯⋯⋯⋯⋯⋯⋯⋯⋯⋯⋯⋯⋯⋯⋯⋯⋯⋯⋯⋯⋯⋯⋯⋯( !# ) 火灾的一般指南 ⋯⋯⋯⋯⋯⋯⋯⋯⋯⋯⋯⋯⋯⋯⋯⋯⋯⋯⋯⋯⋯⋯⋯⋯⋯⋯( "! ) 火灾应急措施表 ⋯⋯⋯⋯⋯⋯⋯⋯⋯⋯⋯⋯⋯⋯⋯⋯⋯⋯⋯⋯⋯⋯⋯⋯⋯⋯( "" ) 溢漏 溢漏应急措施表导言 ⋯⋯⋯⋯⋯⋯⋯⋯⋯⋯⋯⋯⋯⋯⋯⋯⋯⋯⋯⋯⋯⋯⋯⋯( $%$ ) 溢漏的一般指南 ⋯⋯⋯⋯⋯⋯⋯⋯⋯⋯⋯⋯⋯⋯⋯⋯⋯⋯⋯⋯⋯⋯⋯⋯⋯⋯( $%# ) 溢漏应急措施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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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本指南的目的是为对付船上涉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 规则)所列危险货物的火 灾和溢漏(泄漏)提供导则。

按照国际船舶管理( !%" )规则,要求所有船舶和负责其营运的公司均保持一个安全管理体 系( %"% )。在 %"% 体系内,要求有对船上潜在的紧急情况作出反应的程序。本指南拟协助船 东、船舶经营者和其他有关各方制订这种应急反应程序,这些程序应纳入船舶应急计划。

&’’( 年 && 月, !") 大会通过了关于船上紧急情况应急计划综合体系结构指南的 *+ ,-. ( ./ )决议。本指南应纳入该决议 0+.+1+2 所述货物事故反应行动的第 !3 单元。

如发生火灾或溢漏事故,应按照船上应急计划采取初步行动。如涉及危险货物,应急计划 中针对具体危险货物的反应行动应以本指南为依据,并尤其要考虑船型、危险货物外包装的数 量和类型以及货物堆装在甲板上还是甲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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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本指南

! 本指南内的导则系针对涉及按 "#$% 规则的规定运输的包装危险货物的船上火灾和 & 或溢漏(泄漏)紧急情况。不应将本指南用于涉及散装货物或不涉及包装危险货物的船上任何 其他火灾和 & 或溢漏的紧急情况。

’ 在船长和船员必须不靠外部协助即对火灾或溢漏作出反应的情况下,本指南可供船上 使用。各项建议的依据是经修订的 !()* 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第 "" / ’ 章的消防安全 规定和 "#$% 规则的规定。该导则应纳入船上紧急情况应急计划。应急计划的内容应视各船 情况而定,并应考虑到船上设备。

0 国际上和各国均要求船舶在发生失落或可能失落包装危险货物事故时与最近的沿岸 国联系或向其报告(见报告程序)。建议不论事故的轻微程度,均及早与岸基专家联系。但应 注意,岸基人员或救助 & 海安警卫队专家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技术扑救船上火灾或处理船上溢 漏。

  • 本指南对火灾和溢漏紧急情况的处理分别提出意见,应根据情况查阅。

  • 1 本指南应按如下方式使用:

    • 2! 对于火灾和溢漏,在尚未发生紧急情况时即阅读应急措施表导言并将其纳入船 舶的培训制度;

    • 2’ 如发生涉及包装危险货物的紧急情况,作为第一步先查阅一般指南;和 20 阅读关于所涉及具体货物的应急措施表( 34+ ),从中获取关于该货物的详细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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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灾

火灾应急措施表导言

! 做好准备

!"! 防止火灾发生是船上安全计划的最重要部分。但一旦着火,最佳防卫是训练有素的 船员控制火灾。鉴于涉及危险货物的灭火非常复杂,重要的是将本指南的意见纳入船舶的培 训制度,使船员能对火灾事故作出及时和有效的反应。

!"# 本指南应纳入安全管理体系( $%$ )。船上应急计划中的程序应适合各船的具体情 况。

!"& 在应急措施表中,对于“甲板上”和“甲板下”货堆有不同的消防程序。对于特定船型 (如无舱口集装箱船)或货舱(如渡船的开敞车辆甲板),这两种程序须按各船具体情况而设。 !"’ 鉴于所涉及的某些危险货物有毒性,起居处所应尽量有防火和防烟保护(例如水 雾)。因此,工作和居住处所的通风系统应切断、关闭并锁紧,以减少蒸气、粉尘和气体渗入这 些处所的可能性。在某些情况下如有可能,会有必要使船舶的起居处所处于上风。

!"( 消防人员的安全极为重要。使用合适的防护服装(例如消防员灭火用的装备)和自 给式呼吸器保护皮肤和肺不受有毒和 ) 或腐蚀性液体、蒸气、粉尘和气体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这种装备应适合于消防队的每个成员,因为穿戴该装备工作对适任能力和培训有很高的要求。 应记住,一点小的急性病也会干扰船员的适任能力。此外,怀孕船员不应暴露于危险蒸气。 !"* 在因出口路径狭窄和有掉出船外危险而造成限制的情况下,确保消防人员始终有脱 险通道也是非常重要的。

# 确定所涉及的危险货物

#"! 确定火灾所涉及的危险货物,以便查阅针对该货物的火灾应急措施表并采取适当行 动,是非常重要的。其重要性在于有些危险货物与有些灭火介质不相容并可能使情况恶化(例 如水基灭火介质用于与水起反应的货物)。

#"# 所有危险货物均有以字母“ +, ”开头的四位数标识号。可由该 +, 编号找到合适的 火灾应急措施表。 -%./ 规则第 &"# 章第 & 部分的危险货物清单含有货名和 +, 编号以及应急 措施表编号。 $012$ 公约第 3--) ( 条要求的特殊危险货物舱单和详细配载图也会含有相关危 险货物的正确装货名称和 +, 编号。包装件通常也有标签。

#"& 关于危险货物特性的具体信息也可在 -%./ 规则的危险货物清单中找到。危险货 物按其危害性分级和贴以标签。包装件上的标签和标记是对所要遇到的一般危险的警告。人 员应了解此标记体系。

#"’ 应急部署应按 -$% 规则的要求,成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准备好的资料能 减少火灾紧急情况中的错误。因此,建议确定应急措施表并将其纳入危险货物舱单和记录货 物堆装位置的配载图。这将使担任重要工作的船员预先知道哪些应急程序是必需的。如发生 · *4 ·

火灾,通过 !" 编号确定货物并由此找出具体的火灾应急措施表很费时间并容易出错,尤其在 集装箱混装货物的情况下。此外,有些消防程序可能需要特定介质,而该介质的堆装位置可能 会影响操作。火灾应急措施表中的意见应以堆装资料为依据而直接可用,不必花费时间确定 所涉及的货物及其位置。

  • 冷却和焖熄

#$% 一般情况下,要有热量(能量)和氧气才能起火。不需从空气中取氧的化学品数量有 限。因此,灭火的目的是排除氧气和冷却货物。在船上,一般是用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来达此 目的。

#$& 某些着火的货物需用特殊的灭火介质(如干燥的惰性材料)将火焖熄。在这种情况 下,正常消防程序往往不可行,建议在此情况下集中冷却邻近货物和船舶结构。

#$# 应使消防员认识到,如怀疑过热处所或货运集装箱内的货物着火,则将其门打开有 危险。里面可能缺乏氧气,该处所外部的新鲜空气可能立即将火点燃并使火舌回闪,消防员可 能受伤。应先冷却该集装箱。

’ 征询意见 ’$% 在对付危险货物火灾时,不论火灾的轻微程度,均应征询专家意见。该意见可由以 下各方提供:

  • $% 船舶经营公司(例如指定的人); $& 应急资料中心(如美国的 ()+,-( );

  • $# 专业机构;

  • $’ 专职应答人;

  • $. 港口国当局;

  • $/ 海岸警卫队;

  • $0 消防队;和

  • $1 产品制造商。

. 人员撤离

有些火灾应急计划表采用了“突然或短时事件(如爆炸)可能危及船舶安全”的措辞。根据 船型和归入该特定火灾表的危险货物数量,可能有必要考虑及早弃船。在此情况下,船长应认 识到此危险并应决定该船是否需要协助。

/ 灭火介质 /$% 水

/$%$% 在海上,水是显而易见的灭火介质,建议用于涉及危险货物的大部分火灾。但是, 应注意岸基消防员可能使用不同的介质。

/$%$& 向着火的货物喷水可降低温度,当温度跌至燃点以下时火即熄灭。但是,水并不 适用于扑灭涉及危险货物的所有的火。如经具体的火灾应急措施表指出,即应使用不同的灭 火介质。

/$%$# 如在甲板下着火,应考虑货舱进水时的船舶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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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危险货物会与水起化学反应,产生易燃和 % 或有毒气体。扑灭涉及这些危险 货物的火的最有效方法是用干燥的粉末状惰性材料将其焖熄。但是,船上可供使用的合适惰 性材料是有限的。为正确使用惰性材料而接近火也会有危险。因而,最适当的灭火方法可能 是使用大量的水。即便水可能与所涉及的危险货物起反应,这对火仍会有整体冷却效应。

!"#"& 按 ’()*’ 公约要求,船舶设有一定数量的水雾 % 水柱两用喷口。大部分火灾应急 措施表建议将这些喷口在用于消防时设定为喷雾。从一定距离以外使用水柱,也可产生水雾。 一般建议用这种方法产生水雾。但是,在近距离将水柱直接喷到火上是危险的,这会使燃烧物 扩散。

!"#"! 火灾应急措施表中的用语“大量的水”系指按 ’()*’ 公约第 ++ , - % $ 条要求,用四 股水柱为最佳消防提供的最低限度总水量。对此,船长和船员应知道在具体堆装位置可能遇 到的实际限制。

!"#". 采用“使用大量的水”或“用尽可能多的水龙带喷水”的意见可能会在船舶稳性方 面与船舶安全相抵触。应考虑船体因船内水量增加而承受的应力。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 如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用于甲板下的事故,在该系统启动前应关闭所有舱口和通 风口调节门并停止通风。如看到烟从舱口周围出来,应使用可用的合适材料堵漏。

!"-"大部分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使用二氧化碳( /(- ),但有些系统用氮( 0- )作为灭火 介质,应按船上的说明处理。防火控制图有时会规定对特定船舱使用特定数量的气体。如涉 及着火的危险货物,气体用量超过此规定不会有好处。

!"-"1 船舱在火扑灭后的冷却时间相当长,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此,重新打开舱口是 极为危险的,灭火气体会溢出,空气会再次进入舱内使火重又燃起。应按船上对此情况的说明 处理。

!"-"$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并非对所有火灾都有效。火灾应急措施表可含有这方面的 具体信息。

!"1 固定式压力水雾系统

!"1"# 在某些船(如滚装船和车辆渡船)上,有些货舱可装设喷淋或水雾系统替代固定式 气体灭火系统。船上会有说明,应按该说明处理。

!"1"封闭货舱在火扑灭和该舱冷却之后,应通风清除烟气和有毒气体。通风设备应为 经核准的安全型除烟设备。监控邻接舱壁和甲板,可得到舱室正在冷却的证据。此后,消防队 应搜索任何残余微火并检查四周货物。火扑灭之后,应监视货物直至其达到正常温度。

!"$ 泡沫

一般情况下,泡沫是易燃液体火灾的有效灭火介质。泡沫在液体上形成一个层面,由此排 除氧气和减少热量。但是,它用在着火固体物质上的效果较小。泡沫大都含有水分,如因有害 化学反应而限制用水,即不应使用泡沫灭火。

!"& 干燥化学品

干燥化学品可能是扑灭涉及与水起反应物质和金属的火的有效灭火介质。干燥化学品不 · .2 ·

应与火灾涉及的危险货物起反应。有些危险货物需要用特定的干燥化学品灭火。

! 暴露于火的危险货物

!"# 破裂与冷却

!"#"# 如有可能,应将包装件从近火处移开。一般情况下,物质受热后会膨胀,从而需要 更多空间并在包装件内产生压力。这会影响包装件的完整性,导致破裂并使里面的东西散落。 有效的冷却能减少破裂的可能性。 !"#"$ 如危险是热量会使危险物质已开始产生化学或物理变化,则不应移动包装件。例 如,应始终小心对待易产生聚合作用的物质,因这种作用在消除热源之后可能持续一段很长的 时间。只要没有产生排放或用泵排到舷外的问题,在火扑灭之后应持续冷却好几小时。在热 量释放停止之后,可停止用水冷却。应注意观察船舶的稳性。

!"#"% 火灾应急措施表提出的意见是,如若干危险货物有可能卷入火中,即应将其移开 或抛弃。但如涉及整个或几乎整个货运单元,此导则可能不切实际。在此情况下,应认为该意 见系指出该货物特别危险。船上人员应尽可能灭火并冷却邻近货物。应记住有些受热危险货 物可能已损坏外包装或可能在搬运中爆炸。因此,移动或抛弃着火货物时必须极其小心。

!"$ 溢漏

!"$"# 应记住,危险货物的泄漏能对船员和船舶构成极大的危险。着火和爆炸能使邻近 包装件或液舱破裂,造成溢漏。

!"$"$ 如发现泄漏,应立即查明与该泄漏有关的危害。如涉及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标 号分别为 % 级和 $"# 级),船员应撤至有良好防护的位置。空气 & 蒸气和空气 & 气体混合物易 于爆燃,这种爆燃可能伤及船员并损坏船舶。

!"$"% 许多有毒气体无色无嗅。若干液体如暴露于热量,会产生有毒蒸气。在紧急情况 下,应操纵船舶使驾驶台、居住区域和船员尽可能处于上风。 !"$"’ 在处理泄漏时应查阅溢漏应急措施表。

( 人员防护

("# 船舶人员

("#"# 危险货物着火产生的许多蒸气和气体对健康有害。在灭火时,使用消防员装备和 自给式呼吸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应使用这种设备,设备应妥善保养。应 特别注意确保有毒蒸气或烟雾不会透入船上的有人区域(如驾驶台、居住区域、机器处所、工作 区域等)。

("#"$ 应按照船舶的火灾应急计划,切断、关闭和锁紧居住和工作处所的通风系统,减少 蒸气、粉尘和气体透入这些区域的可能性。

("$ 消防队

("$"# )*+,) 公约第 -- & $ 章要求消防员装备、全套防化服和自给式呼吸器在船上随时 可用。提醒船长注意需要定期对人员进行自给式呼吸器的使用培训,并应特别注意确保面罩 尺寸始终合适。

("$"$ 由于着火的危险货物产生各种对健康有害的物质,自给式呼吸器对于消防非常重

· !# ·

要。从一段距离以外喷射水柱或冷却受热货物,可不要求使用自给式呼吸器。但是,应视各种 情况谨慎地就不使用自给式呼吸器作出决定。

!"#"$ 消防装备对危险货物的抵御是有限的。消防装备不是防化服。防化学品服装的 设计可抵御化学品的特定性质。一般情况下,船上不会有单一类型的防化服之类东西。因此, 应避免与危险货物接触。防化学品服装并不耐火或耐热。

% 急救和灭火结束之后的行动

%"& 皮肤如受危险物质污染,应立即除污并随即洗净,例如用大量的水。 ’() 出版的 ’()* +,)* ’-) 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 (./0 )提供了医疗急救资料。做好使用 (./0 的 准备。

%"# 火扑灭后,货物可能重新引燃。应在发生火灾的处所和任何邻接处所保持有效的巡 查,确保迅速处理任何新的引燃或泄漏。灭火系统应处于备用状态。进行防火值班。 %"$ 火扑灭后,应急小组全体人员应确保立即消除和清洗设备及防护服的所有污染。应 收回和重新安放好设备以供使用。

%"1 2)-/2 公约和 (/34)- 公约规定了报告程序,必须照办(见报告程序)。

&5 危险货物分级的专门说明

&5"& 爆炸物 6 & 级

&5"&"& 如发生火灾,应尽一切力量防止火势蔓延至装有 & 级货物的集装箱。如不可能 防止火势蔓延,全体人员应立即撤出该区域。

&5"&"# 许多爆炸物会燃烧至起爆点。船长主要关注是否会发生大规模爆炸,这种爆炸 会损坏船舶。如涉及 &"& 类或 &"7 类货物,即有此可能。火烧到爆炸物和随后的大规模爆炸 之间的时间将是几秒钟或几分钟。船长应查明所涉及的爆炸物数量。几千克的数量不大会使 船沉没,但超过此限,即应考虑对船员安全和船舶稳性的明显危险。突发或短时事件可能危及 船舶的安全。

&5"&"$ &"# 、 &"$ 、 &"1 和 &"8 类爆炸物大体上不会爆炸。无论何类爆炸物,灭火行动均应 有实质性掩护。如对消防员的危险太大,可将水龙带绑在栏杆上或其他合适的固定物上,让人 走开。

&5"&"1 对涉及爆炸物的火,排除空气或使用焖熄材料可能都不会有效。要防止可能影 响爆炸物化学稳定性的升温,唯一的方法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用尽可能多的水。 &5"&"7 该级的有些危险货物已受潮或浸水。在晾干时,这些货物变得不稳定。船长应 征询意见(见以上第 1 节)。

&5"# 气体 6 # 级

&5"#"& 气体是通常用缸、瓶、移动式液柜、喷雾器和罐在不同压力下装运的物质。这些 气体可能是易燃、有毒或腐蚀性的,并可能被压缩、液化或冷冻。

&5"#"# 除附近有引火源(例如火或热量)外,气体不会在阀门处起火。需要确定气体燃 烧的位置,因为这可能是火的中心。容器受热后有可能破裂、跳起或爆炸,因而是最严重的危 险。如发生火灾,应向装有气体的容器大量喷水,尽量使其冷却。 &5"#"$ 从易燃气体容器泄漏的没有着火的气体,可能在空气中产生爆燃性混合物。如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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