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三会一层”的建构为视角.pdf

大小 1.6MB 页数 53 页 格式 PDF

学校代码{10246 学 号:032027182

橇旦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

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一以“三会一层”的建构为视角

专

姓

中文摘要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改革发展时期。国有商业银行改 革已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攻蛙领域,其呻形成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内容.

国有商业银.i亍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要遵守“三会分设、三权分开、三长分 工,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设;所有权、 经营权和监督权分开: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总经理)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在 此基础上,既有效制约又协调发展。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框架下审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演进,充分借鉴和学 习国外公司治理的经验和理念,紧紧围绕完善公司治理这一核心,彻底改造银行 经营管理体制,对于正在推进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法学的视角,采用了比较分析以及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 法,‘分析比较了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种国际模式,结合我国国有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和缺陷,探索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 式,并针对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

文章包含六个部分,前言部分论述了本文研究目的、现实意义及研究方法。 第一章论述了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问题的提出及其特殊性。

第二章论述了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三种国际模式,在分析我国国有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与缺陷的基础上,提出应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 行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第三章是本文的核心,重点论述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三会一层”的构建, 探讨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监事会制度的具体设计。

第四章在前文分析、论述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外部 法律环境体系不完善的状况,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结语部分概述了本文研究的结论以及不足。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Abstract

At present’China‘S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is in a cructaI periodof refonn and development.Reform of state-ownedcommercial banks in Chara’s economic and financial system has become the mosl cruelal areas,including the formation of fl sound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s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reforill ofstate-owned conlmerelaI banks.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state-OWl]ed commercial banks wdl be bmlt to comply with the“three conferences will be divtded.three powers are separated,three leaders division,an effeetivc control,coordinated development,” whichmeanthatthe Shareholder meetings,theBoardofdirectorsandtheboard of supervisors established;Ownership,operationandsupervise separately;Chairman, President and Chief supervisors(general manager)have a clear dehneatlon of responsthilittes.0nthis basis,beththeCoordinated developmentofefiectiverestrairrt.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reform to consider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the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reforms,folly usingand learning foreign company management experienceand ideas,centeringonthecoreofthe improvementof corporate governance,a complete订ansformationofthe management system,willbe ofpractical significancefortheongoingreformofstate-0wnedenmmerelalbank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w,tiffs disscrtahon adopts the method of comparative analysisand theoryand empiricalstudies combining,analyzedand comparedse”veral intemational models ofthe modern conlnlercial banks,combinated with the status qua and wrong of the corporate govemance structure ofChina'sstate-ownedeommerclal banks.exploredthe corporate governancemodelwhiehsuitedtoChinalsnational conditions,andmade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to perfect the related legal system.

The dissertation contains six parts.Preamblediscmsedtheresearch purpose,real meaningandthe researchmethods.

ChapterIdealswiththetheoreticalbasis ofmodemcommercialbanks COrporate governance,analyzedtheraiseofcorporategovernancemcommercialbanks andtheir umqueness

ChapterUdeals with three intemational medeIs of the modem corporate governancestruemre of commereial banks.advised that the choice of corpor’ate govemaneemodel shouldbesuitedtOChina'snatlonalconditions.

T}”third chapteris thecorc of the dissertation.Exploredthe spectfic designof shareholder meetings,boards of directors.andtheboardof supervisorsinChina's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Chapter1VeⅢlier analysis,againsttho imperfectLegalenvironmentconditions of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madea numberoflegislative proposals. In the epilogue,the paperoutlinedthe conclusion and inadequate of this dissertation.

KeyWords:State-awnedCommercial Bank,CorporateGovernance,Perfect Index:D922.291.91

4

刖舌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改革发展时期。中国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改革也 在积极准备和进行之中。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己成为我国经济和会融体制改革的攻 坚领域,其中形成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内容。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也译作“公司治理结构”等,是一组规范 公司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即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钱颖一教授所说 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 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些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 益。“公司治理于20世纪90年代初产生于英国,并很快流行于西方各主要发达 国家,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普遍开展的一项公司素质提高和公司规范运动。2

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既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点,又是改革的难点。公司治 理结构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千头万绪,有许多工作有待国有商业银行去 做。国有商业银行改制的重要障碍是理念与制度方面的障碍,制度上的障碍较为 突出的是法制方面的障碍。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根本性完善,不仅需要公司 内部治理制度健全,而且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支持。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框架下审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演进,充分借鉴和学 习国外公司治理的经验和理念,紧紧围绕完善公司治理这一核心,彻底改造银行 经营管理体制,对于正在推进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

本文从法学的视角,采用了比较分析以及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 法,分析比较了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种国际模式,结合我国国有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和缺陷,探索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 式,并针对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种国际模式的比较研究,以 国有商业银行“三会一层”4建构为视角,来探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 构的完善,以期为正在进行中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参考。

第一章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概述

近些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公司冶理所涉及的各种问题都进行了比较深入 的研究,出现了大量的文献和研究成果。但由于人们分析和强调问题的角度不同, 从而对公司治理的解释也就不尽相同。学界对于公司治理的概念,至今没有达成 一致的认识,而是从不同的方面或视角来回答什么是公司治理这一问题。

一、公司治理的概念和内涵

公司治理是个舶来词,其英文表述为“CorporateGovernance”,通常也译作 “公司治理结构”。从法学的视角来讲,公司治理一般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 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 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其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 司治理,是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 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所构成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5而广义的公司治理, 是通过一整套包括正式及非正式的制度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 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公司的治 理机制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还包括了一系列通过证券市场、 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来发挥作用的外部治理机制。

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狭义上的公司治理。从立法角度,对于公 司治理问题,法律更为关注的是如何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 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权力与职责,规范和建立公司利 益制衡机制的问题。6法学意义上的公司治理,是股东对公司的监督机制,其核 心是对投资者或者股东权益的保护。这一机制在具体的法律制度安排上,首先表 现为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由董事会聘用的经理)和监事会所组成的公司机构之 问的权力分配与制衡,同时还包括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所形成的股东对经营者

6

的制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二条),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 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捧,以及建立科学、高效 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7可以说,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一整套制度安排。这 种制度安排,在狭义上,是指银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股东与银行之 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是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分配及相互制 衡关系;在广义上,我们可以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理解为,关于银行组织方式、 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的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商业 银行的目标、行为,以及在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如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 客户等当中,由谁来实施控制,如何控制以及风险与收益如何在不同主体之间分 配等问题。

=、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治理原则是一套介于理论与法律之间的、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对全社会 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建议价值的制度文本。20世纪90年代,在以美英为代表的公 司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政府的监管部门,都将对公司治理原则的研究及相 关制度文本的发布,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

1991年5月,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委员会(Cadbury 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92年12月发表了题为《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The Financial Aspects of CorDorate Governance)的著名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的原 则和理念,此后公司治理的实践在全球得以规范.而Cadbury委员会的活动,成 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运动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由西方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召开 部长级会议,提议OECD与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制定一套公司治理结构的 标准和准则。经过专门委员会一年的工作,在总结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重点分 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公司治理问题的基础上,于1999年5月通过了 OECD的《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5

这个文件很好地总结了良好公司治理结构所必备的共同要素,成为当今各国

制定“公司治理指引”的基本组织准则。虽然各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生产力水平、 政治体制、文化环境以及企业的股权结构不尽相同,但以上原则是得到国际社会 普遍认可的。其具体原则如下:

  • ①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

  • ②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护所有股东,包括小股东和非国有股东受到平等待遇, 如果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充;

  • ⑧治理机构框架应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害相关 者在创造效益和工作机会以及保持企业良好财务状况积极地进行合作;

  • ④治理结构框架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 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 ⑤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 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1999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9发布了《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 的报告,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系统、 特别风险控制、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度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 制所必备的基本要素,将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OECD公司治理原则和巴塞尔报告,借鉴 和吸收了发达国家公司治理制度的一些成熟做法,并紧密结合中国股份制商业银 行的实际状况,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它对于深化我国银行 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中资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l

  • 根据该指引的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 ①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

  • ②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

  • ③建立、健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 ④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 ⑤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 自1995年以来,我国也开始致力于公司治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借鉴发达

  • 国家的先进经验,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发布了《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引》,中国证监会在参考该指引的基础上于2002年1月颁布了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该准则是我国关于公司治理的第一份有强制约束力的行 政规章。”可蚍说,我国的公司治理准则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是某些制度和机制 还缺乏具体性与可操作性,而以上国际上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准则为我国提供了 借鉴意义。

第二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因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

现代商业银行的根本特点,是在产权结构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而现代企业理论研究表明,公司治理 结构中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两个问题: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J;Iazard)。

委托一代理关系形成以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逆向选择,它是指在委托人无 法识别潜在的代理人的条件禀赋时,越是劣质的潜在代理人越容易成为现实的代 理人,最终导致劣者驱逐良者。例如,申请商业银行董事长或者行长职位最为积 极的人可能是经营能力不佳的人,而具备较高素质的人却不能入选。按照《新帕 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定义,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 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具体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上,道 德风险是指经营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做出有损于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 时,经营者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不承担全部后果。

由于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便成为委托一关系中难 以克服的顽症。为解决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 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代理人的行为,从而减少代理人问题,降低代理成本,提 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

公司治理就是这样一种机制,它因银行的委托一代理关系而产生,又为解决 银行委托一代理关系而服务。从本质上说,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在银行法 人资产的委托一代理机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权、责、利关系得一种制度

9

安排。”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指挥、激励、控制、约束等协调所有者(股 东)、法人及其代表(董事会)、高级经理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的关系, 有效地抑制委托一代理关系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确保银行长期战略目 标和计划得以确立和实施,并最终保护投资者(股东)的利益。

二、国有商业银行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它是典型的多级委托代理组织。在既有的国有商业 银行制度安排下,国家是第一级委托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的行长足第一级代理 人。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体制,上级行和下级行之问是授权经营的关 系,因此总行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直至部门有关之间都有委托一代理关 系,即层层授权、层层代理,形成了目前的多重且链条过长的委托一代理格局。

从代理人角度看,一方面因科层繁多导致决策难以及时奏效,造成约束成本 增大;另一方面助长了代理人侵蚀国家利益的激励,造成净损失,从而使代理问 题严重和代理成本过大。从委托人来讲,规模大、层级多,使信息不对称性就更 为突出,造成监控失效,导致监控成本扩大,这也增大了代理成本。而且作为政 府官员的委托人同时也是代理人,与银行本身没有直接关系,因而也不会像私营 业主一样有足够的动力去努力获取银行信息,所以未能掌握足够的信息,也就助 长了代理人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侵蚀国家利益,这样,委托—代理问题也就 更严重了。13

第三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作为现代公司形式的一种,其公司治理结构理应构筑在一般公司治 理结构之上。但是,现代商业银行由于其特殊的资本结构和经营对象决定了它的 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具体而言:

一、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的特殊性

资本结构作为一种公司融资比重的选择.不仅会影响公司价值,而且其所包 含的股权与债权融资的不同比例,也往往意味着股东和债权人对公司的不同控制

力和在公司治理中不同的角色与作用。如日本公司的高负债率是日本公司治理独 特的主银行模式的现实基础。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债权融资的比例虽然决定了银 行参与公司治理的不同形式和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不同地位,但银行始终是一支 当然的外部重要监督力量,也是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重点内容。

在这方面,商业银行与一般公司截然不同,商业银行的运作资金大部分束自 储户的存款,它所拥有的资本金所占的比重很低(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商业 银行资本金充足率为80/0即可满足要求)。债权融资的情形和比例也很少,这使得 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中债权约束的作用甚微;也不存在一般公司治理的银行外部 监督。所以,缺少一个公司治理的银行外部债权的专家式监督是商业银行公司治 ,7 理结构特殊性的重要方面。

二、商业银行具有特殊的经营目标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护股东和存款人的利益,保证商业银行的正常 经营,维护金融稳定。它除了维护股东权利之外,还注重银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而在一般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主要强调的是保护股东的利益,维护私权。这种经 营目标的特殊性,是由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的特点及其经营对象决定的。

Stiglitz认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资源配置重要 机制的金融体系,要确保把资本这一最稀缺的资源配置到效率最高的领域;与此 同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并对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这两 个特征也充分说明了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特殊性——既要在融通资金的同时实 现效益的最大化,又要追求金融风险的最小化。“

三、委托—代理关系复杂

对于一般公司而言,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委托一代理关 系表现在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是要消除股 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强化董事会的功能,对经理层进行监督、激励、约 束.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而商业银行在信息不对称方面要复杂的多。这种复杂 性主要是监管者和存款人与贷款人的存在而引致的。“

简单而言,商业银行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即存款人与银行之 间、股东与银行之间、贷款人与管理者之间、监管者与银行之间都存在不同程度 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此导致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较一般公司治理的困难程

预览结束 · 共 53 页

下载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