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平岚二路项目K0+60-K0+840区间段 路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投标文件
项 目 名称: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平岚二路(福平路 ~ 万北路)
K0+60~KO+840 区间段路基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及技术部分
平岚二路项目K0+60-K0+840区间段 路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项 目 名称: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平岚二路(福平路 ~ 万北路)
K0+60~KO+840 区间段路基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及技术部分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5 年 8 月 1 日
投标函部分
单位名称: 福清市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清市江阴镇江阴街107号
成立时间: 2005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05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29日
姓 名: 高耀旺 性别: 男 年龄: 58岁 职务:总经理
系 福清市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手 机: 13805075793 固定电话: 0591-85611258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2015 年8 月1 日
本人 高耀旺 (身份证号: 350127195708286576 )
系 福清市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谨郑重授权委托黄 金明 (身份证号: 350127196705286575 )为我公司在 福建平潭综合实 验区(福平路万北路)K0+60KO+840区间段路基工程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代理人,全权处理该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生产管理、中间计量、补充协议、材 料领用、资金清领、完工结算及法律诉讼等工作,并负责工程施工管理过程 中现场事务联系、协调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签署和执行一切与此 有关的事项本公司予以认可。委托期限为该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竣 工验收止,此委托书中被委托人不得再次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0591-85611258
被授权人(签名):
联系电话:13385919137
2015 年 8 月 1 日
1、根据你方招标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平岚二路(福平路万北路) K0+60KO+840区间段路基工程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 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工程总造价 壹仟伍佰贰拾叁万贰仟柒佰零贰 元(15232702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 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120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
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第12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
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提交人民币 壹拾万(¥100000)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福清市江阴镇江阴街107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350301 电话:0591-85611258 传真:0591-85611258
日期:2015年8 月1 日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是否 响应 |
|---|---|---|---|---|
| 1 | 施工准备时间 | 接到进场通知书后3天 | 是 | |
| 2 | 误期违约金额 | 3000 元/天 | 是 | |
| 3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合同价款5% | 是 | |
| 4 | 赶工费及提前工期奖 | 整个工程不支付赶工费,工期 提前不奖励。 |
是 | |
| 5 | 施工总工期 | 见《投标须知》中第二条第10 款 |
是 | |
| 6 | 质量标准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是 | |
| 7 | 工程付款 | 见合同具体支付条件 | 是 | |
| 8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无 | 是 | |
| 9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30天 | 是 | |
| 10 | 保修期及质量保留金 | 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 限,质量保留金限额为合同总 价5%,时限为质量保修期满后 14天内。 |
是 | |
| 11 | 工程保险 | 承包人负责办理自身人员设 备、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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