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标准
DB24/016-2010
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it Sand Concrete
**20 - - ** 发布
20 10 -12-01 实施
贵州省建设厅 发布
DB24/016-2010
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it Sand Concrete
**20 - - ** 发布
20 10 -12-01 实施
贵州省建设厅 发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it Sand Concrete
黔建科标通[20 **** ] **** 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设计、施工、科研、质检单位:
批准部门:贵州省建设厅 施行日期:20 **** 年 **** 月 **** 日
由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修订的《山砂混凝 土技术规程》业经审定,现予发布,编号为DB22/016-20 **** ,自二 ○ **** 年 **** 月 **** 日起实施。原《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DB22-016-95同时 废止。
本标准由我厅负责归口管理和出版发行工作,由贵州中建建 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各单位在该标准实施 过程中,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 处。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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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建设厅黔建科标通[2008]607号文的要求,规程 编制组在广泛调研和大量试验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 内有关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山砂混凝土技术 规程》DB 22-016-95进行了修订。
主要起草人员:林力勋 钟安鑫 王林枫 丁志贤 姜留文 尹志府 廖卫红 杜 毅 丁 彪 周开庆 谭云松 王 勇 徐立斌 漆贵海
主要审查人员:高国富 陈宗强 黄志祥 杨力列 吴 航 董 云 王 勇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山砂的生 产、山砂的质量要求、山砂的检验和山砂混凝土。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 “ 术语和符号 ” (本版第 2 章);在原标准“质量要求”中对山砂开采和生产的有关规定基础 上增加“山砂的生产” (本版第3章);修改了山砂石粉含量的控 制指标(本版第4.0.3条)、山砂压碎指标规定(本版第4.0.4 条);增加了具有碱活性的山砂的质量要求(本版第4.0.5条); 在原标准“山砂的质量检验方法”、“山砂检测规则”规定的基础上 合并修改为“山砂的检验”(本版第5章);在原标准“山砂的应 用”的基础上增加了山砂混凝土的基本规定、材料、配合比设 计、质量控制和检验及验收等内容,修订为“山砂混凝土”(本版 第6章)。
本标准由贵州省工程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贵州省建设厅科 技标准管理处归口管理,由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负 责具体解释。
主编单位: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甘平路4#,邮编:550006)
参编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贵州恒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城上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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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1 |
|---|
| 2 术语和符号………………………………………………2 |
| 2.1 术 |
| 语…………………………………………………2 |
| 2.2 符 |
| 号…………………………………………………2 |
| 3 山砂的生产………………………………………………4 |
| 3.1 生产料场的选址要求…………………………………4 |
| 3.2 生产控制……………………………………………4 |
| 4 山砂的质量要求………………………………………6 |
| 5 山砂的检验……………………………………………9 |
| 5.1 检验规则…………………………………………………9 |
| 5.2 检验方法…………………………………………………9 |
| 6 山砂混凝土…………………………………………10 |
| 6.1 基本规定…………………………………………………10 |
| 6.2 材料………………………………………………………10 |
| 6.3 配合比设计………………………………………………11 |
| 6.4 质量控制…………………………………………………16 |
| 6.5 检验与验收………………………………………………16 |
| 附录A 山砂压碎指标试验方法…………………………18 |
| 本规程用词说明…………………………………………21 |
| 引用标准名录……………………………………………22 |
| 附 : 条 文 说 |
| 明………………………………………………24 |
| 1 General provisions ………………………………………1 |
|---|
2 Terms and symbols………………………………………2 |
| 2.1 Terms………………………………………………2 |
| 2.2 Symbols……………………………………………2 |
| 3 Production of pit sand……………………………………4 |
| 3.1 Requirements of location of productions material field……4 |
| 3.2 Production control……………………………………4 |
| 4 Quality requirements of pit sand………………………6 |
| 5 Inspection of pit sand…………………………………9 |
| 5.1 Inspection rule………………………………………………9 |
| 5.2 Inspection method…………………………………………9 |
| 6 Pit sand concrete……………………………………10 |
| 6.1 Basic requirements ……………………………………10 |
| 6.2 Materials…………………………………………10 |
| 6.3 Mix proportion design……………………………………11 |
| 6.4 Quality control……………………………………………16 |
| 6.5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16 |
| Appendix A:Testing method of crushing index of pit sand…18 |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1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2 |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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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在我省基本建设中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资源,保 护环境”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生产山砂和利用山砂配制混凝土,并适应 混凝土技术的发展,特制订本技术规程。
1.0.2 本规程中的山砂适用于配制建筑、市政、交通等建设工程中的C60 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在满足相关行业技术要求时,亦可参照本规程 用于水利、港工等工程。
1.0.3 山砂混凝土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技术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 和贵州省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特指碳酸盐类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 于5.00mm的岩石颗粒。
采用本规程中的山砂为细骨料,与胶凝材料(包括水泥和矿物掺合
料)、碎石、水和外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混凝土。
2.1.3 生产料场 productions material field
2.1.4 石粉含量 crusher dust content
山砂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且其矿物组成和化学成分与被加工 母岩相同的颗粒含量。
化学式:C16H18ClN3S·3H2O,在一定试验条件下用于确定山砂中是 否存在膨胀性粘土矿物的指示剂。
2.1.6 碱活性成分 alkali-activity composition
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发生膨
胀、开裂甚至破坏的矿物质。
2.1.7 压碎指标 crushing index 山砂按规定方法测得的抵抗压碎的能力。
MB —— 山砂中亚甲蓝测定值; —— 山砂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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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 山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MPa);
—— 混凝土水灰比计算公式的回归系数;
—— 每立方米掺外加剂山砂混凝土的用水量(kg);
每立方米未掺外加剂山砂混凝土的用水量(kg);
外加剂的减水率(%);
每立方米山砂混凝土的用水量(kg);
—— 每立方米山砂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
—— 每立方米山砂混凝土的外加剂用量(kg);
外加剂的掺量(%);
每立方米山砂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
每立方米山砂混凝土的山砂用量(kg);
—— 每立方米山砂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重量(kg);
砂率(%);
水泥密度(kg/m3 );
粗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 );
山砂的表观密度(kg/m3 );
水的密度(kg/m3 );
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
—— 第i单级砂样压碎指标(%);
—— 第i单级砂样的筛余量(g);
—— 第i单级砂样的通过量(g);
—— 总压碎指标值;
—— 第 i 单级砂样的分计筛余量除以0.315mm ~5.00mm颗粒 总量的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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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山砂生产料场选定前,应对母岩的种类、成分进行鉴定,检验骨料 中活性成分的品种和含量。检验方法和结果处理应按现行标准《普通混 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执行。
3.1.3 山砂生产料场的砂源应有足够的蕴藏量,并应考虑运输距离的经 济合理性。
3.1.4 山砂生产料场的选址应符合规划、安全、环保的相关规定。
3.2.1 山砂开采前,表层覆盖土和夹层土应清除干净,并应将风化层剥 离。不得将强风化的碳酸盐类岩石用于山砂的生产。
3.2.2 制砂系统的设备安装地点距采石场爆破区不应小于200m。
3.2.3 山砂的粗碎、中碎宜分别采用颚式破碎机与反击式破碎机或圆锥 式破碎机,细碎宜选用冲击式破碎机、棒磨机等设备。
3.2.4 在筛分过程中宜设置水洗工艺对制砂半成品含泥量进行控制。山 砂中的石粉宜采用风选或筛分的方式进行分离。
3.2.5山砂生产工艺参数,应按设备的特性进行优化,并应加强设备的维 护,及时更换易磨损配件,稳定山砂的质量。
3.2.6 山砂成品干料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堆存的地面应硬化,并宜设 置防雨篷,堆场四周应做好排水。
3.2.7 山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 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4.0.1 山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级,其范围应符合 下列规定:
粗砂: =3.73.1 中砂: =3.02.3 细砂: =2.2~1.6
表4.0.2 山砂颗粒级配分区
级配区
累计筛余(%) Ⅰ区 Ⅱ区
公称粒径
5.00mm 010 010
2.50mm 1537 015
1.25mm 3760 2037
0.630mm 5275 4252
0.315mm 6385 5563
0.160mm 70100 6570
细度模数 2.373.40 1.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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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30 | C35~C45 | C50~C55 |
|---|---|---|---|
| 石粉含量(%) | ≤15.0 | ≤10.0 | ≤7.0 |
注:C50~C55山砂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超过470kg/m3 时,可放宽至10.0%。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25 | C30~C55 |
|---|---|---|
| 石粉含量(%) | ≤5.0 | ≤3.0 |
4.0.4 山砂的坚固性可用压碎指标表示,压碎指标不得大于30%。当山砂 的坚固性采用硫酸钠饱和溶液法检验时,试样经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应符合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 规定。
4.0.5 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山砂,不得用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 要混凝土结构。具有碱-硅反应活性的山砂,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 应超过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相关要求, 并采取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其他有效措施。
4.0.6 山砂中泥块含量应符合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 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
4.0.7 当山砂中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酸盐及硫化物、氯盐等 有害物质时,其含量应符合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 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生产检验的项目包括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堆积密度、泥块含量、 石粉含量(含亚甲蓝判定)。用于强度等级不小于C30的混凝土时应进 行压碎指标检验。
生产检验应以400m3 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 或600t的亦以一 检验批计。
5.1.3 当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选砂源及调整生产工艺时;
——当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正常连续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规程质量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除筛分外,当其余检验项目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 验。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规定时,应判定产品不合格。
5.2.2 山砂的压碎指标试验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其余性能指标的检验方 法按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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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山砂混凝土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 范》GB/T 50476的规定。
山砂混凝土耐久性的检验和评定应按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的长期 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和《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 标准》JGJ/T 193的规定执行。
6.2.1 山砂进场时应按本规程第5章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 定。
6.2.2 水泥进场时应对凝结时间、强度、安定性、氯离子含量及其他必 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 泥》GB 175等的规定。
6.2.3 山砂混凝土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C/T223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 规程》GB 50119等的规定。
6.2.4 山砂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耐 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用于水泥与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用于 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JG/T ***和贵州省地方标准《贵州风选粉 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规程》DBJ 22-020等的规定。
6.2.5 粗骨料进场时应按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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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标准》JGJ 52的规定检验相关指标并符合规定要求。
(6.3.1)
式中: ——山砂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山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山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MPa)。
1 强度标准差宜根据同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计算时的强度 试件组数不应少于25组。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25,计算的σ<2.5MPa 时,取σ为2.5MPa,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如计算的σ小于3.0MPa, 取σ为3.0MPa。
2 当无统计资料计算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时,可按表6.3.1的规定值取
用。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15 | C20~C40 | ≥C45 |
|---|---|---|---|
| σ值 | 3.0~4.0 | 4.0~5.0 | 5.0~6.0 |
(6.3.2)
式中: ——水灰比;
、 ——回归系数; ——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MPa)。
立的水灰比与混凝土强度关系式确定。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 且粗骨料为碎石时,其回归系数 、 可分别取0.46、0.30。
2 当无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时,公式(6.3.2)中的 值可按 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28d抗压强度统计资料确 定。也可根据3d强度或快测强度推定28d强度关系式推定得出。
3 山砂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应符合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规程》JGJ 55的规定。
1 水灰比在0.40~0.80范围时的干硬性和塑性山砂混凝土,根据碎 石的最大粒径和施工要求的拌合物稠度,每立方米用水量可按表6.3.3-1 确定。
| 分类 | 用水量 | 碎石最大 粒径 |
16mm | 20mm | 40mm |
|---|---|---|---|---|---|
| 维勃 | 16~20 | 185 | 175 | 160 | |
| 干硬性 混凝土 |
稠度 |
11~15 | 190 | 180 | 165 |
| (s) | 5~10 | 195 | 185 | 170 | |
| 10~30 | 195 | 185 | 170 | ||
| 塑性 | 坍落度 | 35~50 | 205 | 195 | 180 |
| 混凝土 | (mm) | 55~70 | 215 | 205 | 190 |
| 75~90 | 225 | 215 | 200 |
注:1. 本表用水量系采用I区山砂时的平均取值。采用II区山砂时,每立方米混凝土
用水量可增加5~1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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