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劳务分包队伍选择评价标准 ( 含表格完整版 )
****** 公司劳务分包队伍选择评价标准 1
为方便公司选择使用劳务施工队伍,建立公司劳务队伍信息平 台,根据《江苏协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 协创交建 〔 2017 〕 11 号 )、《 劳务分包队伍现场管理制度》、各部室评价制度及公 司项目部使用劳务情况,制定本评价标准 。
一 、 评价时间
采取项目部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评价计分的方法,参加施 工的分包队伍全部参与考核,新开工工程施工队伍进场满三个月 (或半年)评价一次,每自然年度的 1 月份评价一次,竣工结算时评 价一次,保证施工队伍在一个工程项目内至少接受两次评价,由项 目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评价计分 。
二 、 评价内容
1、 基本要求( 5% ):由经营部评价,主要考察劳务队伍的劳务 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营业执照 、 入青备案情况 、 税务登记等原 始资料的有效期,是否具备承揽分部分项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否对 项目部及时提供以上资料 。
2、 信誉业绩( 5% ):由经营部评价,经营部根据其市场信誉 、 以往业绩 、 与其他公司合作情况 、 已完成项目的表现情况进行评 价 。
3、 生产要素及资金能力( 10% ):由项目部评价,项目部根据 现场生产工具 、 设备以及资金准备情况进行评价,不按合同要求报 送工程款拨付申请酌情扣减 。
4、 项目经理(队长)素质及管理能力( 10% ):由项目部评 价,项目部根据劳务项目经理(队长)日常表现 、 组织施工能力 、 配合能力进行评价,有不服从公司及项目部安排 、 不配合其他工序 作业的情况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