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民政工作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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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民政工作微信公众号 运营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自治区民政工作微信 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NMYX16Z-1064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东路华丽巷华丽商务楼(内蒙古纤维检验局东侧)六楼

电话:0471-5251387 邮编:010011

目

录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说明
二 谈判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和评审
六 公告、质疑
七 废标条款
八 授予合同
九 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十 适用法律
第二节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第三节 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一 投标书
二 开标一览表
三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
四 投标报价及报价说明
五 实施方案(格式自行设计)
六 服务承诺
七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八 本项目负责人简历、业绩表
九 近三年投标类似项目的业绩
第四节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第五节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六节 采购内容与要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采购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民政工作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
目(预算:11.7万元)
谈判文件编号:NMYX16Z-1064
服务期:1年
采购内容:详见“第六节采购内容与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 1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4 17.1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
5 为了便于唱标,请各投标人将开标一览表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内单独
递交,同时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开标一览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 18.1 正本1份;副本3份,同时提供Microsoft
Word格式电子文本1份(以光
盘形式提供,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里单独递交)
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14:30时
投标书提交至: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8 开标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14:30时
地
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9 评审办法:详见“第五节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10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C座(东二环与学苑东街十字
路口东南角)四楼
联系人:辛维平
邮政编码:010011
电
话:13314883636
传
真:0471-3289285
邮
箱:yixingp@163.com
户
名: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行
号:313191000222
账
号:004101201020189184
1、为了便于核对与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需单独密封并单独递交保
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同时响应文件内必须附有该凭证(复印
11 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重要信息,请随时查阅网址www.nmgp.gov.cn(内
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公告。

第一节 投标须知

  • 一、说明

本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 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 1.适用范围

    •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 2.定义

  •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的

  • 采购人特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

  • 谈判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 项目特指国内的法人。

    • 2.4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 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等)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 2.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6.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 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 和有效期等。

2.6.2“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 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 诉。

  • 3.项目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民政工作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管理处“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01624号”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择优 选择“自治区民政工作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的供应商。

4.交货期、付款、投标费用
  • 4.1服务期:1年;

  • 4.2付款

  • 4.2.1付款方式(打√):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单位支付();

  • 4.3 投标费用

4.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3.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的规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 代理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采购合同的规定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

二、谈判文件
  • 5.谈判文件的构成

  • 5.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须知

    1. 商务须知
    1. 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 4)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 5)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1. 开标一览表
    1.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它材料
  •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 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 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 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 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 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

7.谈判文件的修改
  •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主

  • 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

  • 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

  • 7.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

  • 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 8.2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公制。

  • 9.响应文件的构成

  • 9.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 1)投标书;

  • 2)开标一览表;

  • 3)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公司简介,介绍公司成立年限、规模、服务特色、经营业绩以

  • 及投标方认为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并附企业资信影印件);

4)投标报价及报价说明;

  • 5)实施方案(格式自行设计);

  • 6)服务承诺;

7)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8)本项目负责人简历、业绩表;

9)近3年投标类似项目的业绩;

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它材料;

10.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10.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 和封装。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要求编写目录、页码连续、牢固装订成 册,不可插页抽页。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 损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订书钉、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 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的响应文件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0.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资 格资信证明文件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4 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 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5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10.6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公 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0.7响应文件书写必须工整清楚,资格、资信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不许有加

  • 行、涂抹或改写。若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资信及其他资料如出现过期及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 10.8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1.投标报价

    • 11.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以人民币报价。

11.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 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

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

  • 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 应包含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卸车、吊装、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

用。

  •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1.5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 12.1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3.联合体投标

  • 13.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 13.2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资质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 险由投标人自负。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 1)投标人资格证明

  •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 3)(国)税务登记证

  • 4)(地)税务登记证

    1.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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