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该集团公司一分厂始建于70 年代,设备老化陈旧,不但运行成本高,而 且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集团公司决定于2006 年开始对一分厂原有设备装置 进行技术更新改造。2006 年8 月底开始进行土建施工,2007 年2 月开始进行 设备安装,其中2#6M50 压缩机于2007 年5 月25 日安装结束,2007 年6 月技 术更新改造基本完工。2007 年7 月5 日该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技术更新改 造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7 月10 日,公司决定全系统进行投料试生产。2007 年7 月11 日23 时0 分向2# 6M50 压缩机高压段送气,23 时50 分,该压缩机 7段油水分离器出口高压管线第一道出口阀下部立管弯头和约1 米长南北向 水平管道发生爆炸,造成较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司副总经理王永生首先赶到事发地点,并立即指示当班调 度启动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拉响火警铃并向县政府、县安监部门报告。接到 事故报告后,平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安监、质监、公安、医院等相关部 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成立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救援小组,奋力开展救 援救护工作。通过相关工序停车、放空泄压、切断可燃气源等办法,于12 日 0 时40 分大火被扑灭,遇难和受伤人员搜救基本结束。有8 名人员遇难死亡, 2 名受伤人员被立即送往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医院成立了由院长和省市 著名烧伤专家组成的医疗组,全力进行抢救。重伤人员姜伟烧伤面积达100%, 三度烧伤面积达90%以上,呼吸道烧伤,因伤势过重,脏器功能衰竭,于7 月 14 日死亡。轻伤人员刘万振,经短期治疗,已康复出院。死亡人员赔偿及善后 处理已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