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规范供应商使用,对供应商进行严 格考核评价,培育优质供应商,保证采购质量,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中直属单位 、 产业公司 、 区域公司 、 直 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 、 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 统称各单位 。 本细则适用于各单位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
第三条 集团公司供应商按照供应类别,分为物资 、 服 务和工程三大类,具体分类规则详见附件1:供应商分类信 息表 。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组是供应商管理的决策机 构,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一级集采供应商入库评审结果;
(二)审批权限范围内供应商年度评价结果 。 审批集团
范围内年度评价不合格需剔除的二级供应商处理意见并在 集团范围内实施的处理意见;
(三)审批权限范围内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结果和处 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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