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框架结构停车楼消防工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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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条款

发包方:西安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本工程招投标资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中储西安东兴分公司及周边棚户区改造1#停车楼项目消防工

程

  • 2、工程地点:西安市长缨路与万年路十字西南角

  • 3、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框架结构;分为地下四层,地上七层,-4~-2层为

  • 车库,-12层为商场,35层为车库,6~7层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 38041.32㎡。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2.1招标范围:中储西安东兴分公司及周边棚户区改造1#停车楼消防工程施工图 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漏电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

统、自喷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其包含但不限于:

  • 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各楼层报警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消防控 制室报警主机联动控制柜到各楼层内报警联动设备模块等的线路敷设、驳 接,系统调试;负责与各个联动设备的联合调试;并配合装修单位的施工

  • (设备位置的调整等工作)。

  • 2.2.2防火漏电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至漏电火灾监控主机、漏 电火灾监控主机到各箱柜内漏电火灾监控模块及探测器的控制线路敷设、 驳接,漏电火灾监控主机安装及系统调试(各箱柜内的漏电火灾监控模块 及探测器的采购及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2.2.3消防电源监控系统: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至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 器(FYPM-C)、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到各箱柜内电源监控模块的控制 线路敷设、驳接,系统调试(除消防双电源切换柜SBG1,其余箱柜内的电 源监控模块采购及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2.2.4自喷系统:自喷系统(包括消防泵房)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水流 指示器、湿式报警阀、自喷泵的等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等全部工程内 容,并配合装修单位完成各楼层喷头等设备的调整工作。

  • 2.2.5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系统管道(包括消防泵房)的管道、管件、阀门、消 火栓、水泵接合器、消火栓泵等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工程内容。

  • 2.2.6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施工图完成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 管线等的安装及联动调试,以及灭火器具供应及摆放。

以上消防电系统中一次混凝土主体暗配管道预埋已由总包单位施工并穿 引线,所有明配管路(包括金属软管,接头,盖板)由消防投标单位施工,进 场后与总包单位就预埋管道部分进行交接;消防水泵房内自喷泵、消火栓泵的 控制柜(SBG1、SBG2、SBG3、SBG4、SBG5)随设备成套提供,由消防投标单位 安装。

  • 2.2工程内容:

  • 2.2.1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完工后的孔洞、管槽封堵及抹灰等 收口工作包括消防、自喷立管、二次墙体套管等工作内容)、系统调试、 消

    • 防设施检测(第三方检测)、消防电气设备检测、设备抽检、消防专项验收

    • ( 一次 通过验收,并取得当地公安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工程 资

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结算书等)整编移交、操作人员培训、保修以

及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及衔接工作等内容。

  • 2.2.2不包含: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防水套管、防护密闭套管的安装;火 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管、盒、箱体的预埋以及桥架安装、联动设备 本体(风机、电梯、防火卷帘及其控制箱、应急智能机疏散指示系统主 机)

等的安装。

三、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安全、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 包成品保护、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包资料、包配合、包工程移交前保管、包 移交、包人员培训、包质量保修、包后期维护、包税金、包风险等。完成上述 所有工作之的费用包含在合同包干总价中。

四、技术及质量要求:

  • 1、所有材料需经过甲方项目部、监理方认可合格后方可进场。

  • 2、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之设计与施工规范。

  • 3、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 4、必须符合施工图纸之技术要求

  • 5、所有材料必须是全新材料,同时满足合格规范,确保能够通过验收。

  • 6、其他要求:

  • 6.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安装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

  • 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 6.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并健全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设专

  • 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并自觉接受检查。

  • 6.3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监理、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

  • 则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进行检验,由此而产生的返工费、检查费用、材料费 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 6.4本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说明书、设计更改通知书、国家现行的

  • 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6.5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整理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绘制完成竣工图 纸),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并与甲方约定验收时间。

6.6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应向乙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验收中如发 现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验收不合格,甲方限时乙方进行整改,并另行约 定时间验收,并由乙方承担整改及验收费用。

五、工期要求:

1、本工程工期从甲方项目部发出的开工指令上明确的开工时间起,至本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保修完成为止。本工程预计进场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 2、承包商施工进度须符合发包方和总包方总体施工进度之要求,并有义务 进行必要的加班加点以配合、满足发包方和总包方之进度,各阶段工期要服从 总工期计划进度的安排。

  • 3、关于工期延误:若因责任单位原因影响项目之关键节点,由责任单位承

  • 担相应的损失及惩罚费用。

六、合同价款

  • 1、本工程采用施工图范围内的固定工程量、包干合同总价的模式。

合同总价对应的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政府下发的任何调价文件);各清单固定综合单价作 为进度款结算及变更结算的依据。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措施费:

(大写:人民币 ),安全文明措施费 (大写:人民币 ),规费 (大写:人民币 )。

  • 4、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

  • 风险,材料损耗等。

5、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期限和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或扣减的款项。

  • 6、发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开具相应

  • 发票。

七、工程变更、签证

  •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工作内容、工程量以设计变更、工程指

令、

现场签证等(统称变更)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 议。对应增减费用计算原则如下:

1.1若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计价项目,则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不得 调整。

1.2若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的计价项目,则可重新组价,组价的方法 是: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 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市政 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其中人、材、机单 价及管理费率、利润费率均执行原投标报价的费率,原投标书中没有的主材, 其价格按照招标人认可的价格进行计算。

  • 2、其他约定:

  • 2.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变更报审。

  • 2.2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

  • 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 2.3所有经甲方确认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

  • 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计取管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 八、付款方式

    • 1、支付方式:

甲方以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开具西 安市新城区地税局胡家庙税务所建筑业类统一发票,经甲方财务审核无误后予 以支付。

  • 2、支付节点:

  • 2.1本工程无预付款。

  • 2.2按月形象进度的75%支付进度工程款(工程签证不随进度款支付)。每

  • 月30日乙方上报本月形象进度(附预算书)一式肆份,于次月15日前支付经甲

方成本管理部依据监理公司、工程部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审定工程造价的75%。

  • 2.3 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审

  • 定工程造价累计额的85%。

    • 2.4 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
  • 2.5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10日内,无质量及其他

  • 维修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九、材料设备供应、验收

    • 1、 材料设备供应

  • 1.1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必须保证材料设备满足设计要求及行

  • 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2甲方指定品牌采购的材料、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材料、设备指 定品牌明细表;甲方未指定品牌的,以投标时所报品牌为准。

1.3因乙方未按甲方指定品牌要求采购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程价 款,导致的供货错误、供货延迟、工期拖延、工程质量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 2、材料、设备验收

  • 2.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接受监理及甲方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本工

  • 程。

2.2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材料进场时间,材料进场时须提交材 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质证明资料。如无材质合格证明资料或材料设备 品牌与合同附件约定不一致的,甲方不予验收。不予验收的材料设备或验收质 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乙方须无条件运出场外并重新组织材料设备进场。

  • 十、成品保护

1、进场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报送的成品保护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 可实施,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能免去乙方的任何保护责任,甲方的审核仅是针对 其合理性以及对其他分包工程的影响进行审核,因成品保护方案原因造成的物 料损失全部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全部成品保护相关之费用 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材料运输到现场后施工前的成品保护:

  • 2.1需成品保护的材料种类包括:甲指乙供材料及乙供材料。

  • 2.2所有材料需放置在指定的堆场内,并派专人监管。材料堆场必须加盖顶

  • 棚,并做好地面防水。对于装饰面层材料,根据不同的性质,还应指定专项的 成品保护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 2.3当经甲方确认原已使用成品保护方案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要时,乙方应

  • 立即更换成品保护方案,并再次报甲方审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

  • 3、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清洁,以保证其无

  • 任何污染、损坏。此种清洁可能为一次或多次,最终是否达到要求以甲方认定 为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

十一、双方责任

  • 1、甲方之责任:

  • 1.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5 套(含竣工用图4套),并进行技术交底。

  • 1.2甲方需负责在乙方达到付款条件后及时向乙方付款。

  • 1.3积极参与乙方与其他分包工程之间的施工配合、协调以及移交。

  • 1.4对乙方上报的任何资料积极审核并签字。

  • 1.5客观、公平的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 1.6积极参与乙方的材料验收。

  • 1.7甲方将为乙方使用土建总承包单位现场未拆除的脚手架、塔吊及施工电

  • 梯等工具进行统筹安排。但除此之外的所有措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 费用,乙方回标前应对现场进行充分踏勘。

  • 1.8施工用水、用电:现场提供临时用电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

  • 引出部分由乙方自理),临时用水总包负责提供接驳点,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 行承担计量,水费按6.5元/吨,电费为1.2元/度,向发包人按月缴纳。

    • 2、乙方之责任:
  • 2.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对于本工程工期必须按照甲方

  • 下发的进度计划执行,按期完工。

    • 2.2乙方在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 2.3进场后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工程打样(如需),且这种打样可能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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